10月12日至12月31日,2022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
2022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10元,学生和儿童310元。因系统升级停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在规定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可享受财政补助;错过缴费期的,除缴纳个人缴费标准外,还承担财政补助的部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微信缴费: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初次使用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城乡居民”→选择“居民医疗”或“居民养老”→增加人员(选择缴费年度“2022年”)→核对缴费信息,点击“缴费”。
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市民中心(可直接搜索“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纳→使用服务→点击“城乡居民”→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增加人员→缴费。
银行柜台缴费或手机银行APP缴费: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等银行网点柜面缴纳或者手机银行APP等方式缴纳(具体可咨询当地银行)。
其他渠道缴费: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电子税务局缴费,也可以使用邮储银行POS、建行裕农通、农商行农金通等移动终端机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到当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站、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相关手续后再缴费,也可登录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市民不仅可以通过税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为本人缴费,也可为孩子、老人等人代缴,付款前,请确认参保机构、缴费年度、缴费金额是否正确。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直管参保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61号),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及差额补收、退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退费处理;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数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月和3746元/月之间的,不作调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的月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此执行。
二、缴费基数调整
(一)未完成申报月份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本通知下发后,社保经办机构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各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缴费。
(二)已完成申报月份缴费基数差额补退
对于本年度已完成申报月份的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批量生成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即可。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社保基金财务科室进行退费或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冲抵。
对于中断等与单位脱离关系的职工,原则上调整基数需补缴差额由原单位代扣代缴。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调整基数需补缴差额拆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职工个人自行缴纳。
(三)不再调整缴费基数的情况
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已经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此通知要求,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2、对于在职职工,差额补退信息与当月应缴一并填写。调整基数需补缴差额为正数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补缴;差额为负数的,由用人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冲抵。冲抵后仍为负数的,用人单位至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退费。
3、对于本年度中断等与单位脱离关系的职工,调整基数需补退差额拆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由单位按月申报缴费时补退;个人部分缴费单据自动生成在单位户下,由个人自行补退或单位自愿代扣代缴。
各地个人社保缴费标准都不一样,一般都是按照档次来缴纳。以淄博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为例,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1.三档:7627.20元;
2.二档:10171.20元;
3.一档:12712.80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366.20元,其中,大额医疗救助费188元。
参保个人社保年缴费合计分别为10993.40元、13537.40元、16079元。
淄博市高新区社保处上班时间是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在去社保处办理社保有关事宜非常方便,工作人员窗口前都有各类办理事项明白卡,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不明白事项可以现场咨询一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非常好!
不用升级。自2020年12月31号上线以来,24小时全天候的淄博温暖人社上线了。温暖淄博人社app是一款为淄博人民提供手机掌上人社服务的软件,包含有社保卡智能分析、智能诊断、社保卡升级方案以及社保地图等强大实用的功能,是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软件,数据安全、及时、准确,为淄博人民的生活提供了便捷,省去了多样麻烦。
网上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操作方法:
1. 登录:
(1)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请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缴费基数申报”;
(2)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及时到市政务中心大厅一楼领取数字证书或办理无Ukey登录。
2. 选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录入缴费基数申报时,无论上年度月应发放工资总额为多少,都应该据实录入,不能直接按缴费基数下限录入。
具体为:
(1)年工资总额是指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发放月数为上年度工资发放月数;
(2)当年新招用员工年工资总额为起薪月应发工资,发放月数为一个月。
(3)当年减少人员(含退休人员)也应通过“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3. 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打印《2020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2020年参保单位减员职工缴费基数申报表》。
《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认可后签字。
区县属企业请关注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具体通知。
4. 点击下一步,提交网上变更缴费基数申报(含减员职工申报)。
5. 社保经办人员将按申报顺序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首页“概况信息”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可通过“信息查询”→“缴费单据查询”查看缴费单据及明细。
6. 未通过2020年度缴费基数稽核的单位,请于8月20日前联系基金稽核科室进行稽核后申报变更缴费基数。
在校生医保缴费方式是:符合条件的各类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
具体方式为:
方式一、关注本区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号,选择居民医保-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实名认证后即可进行自助缴费。
方式二、微信扫码(二维码附后)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自助缴费或微信选择“我-支付-生活缴费-社保医保-山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助缴费。
1、扫码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关注并进入公众号。
2、关注小程序后点击进入下方专题专栏中的“社保费缴纳”。
3、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微信实名认证和授权验证(往年已经实名注册的,无需再注册)。
4、点击进入居民医保,“增加人员”信息,输入在校生基本信息,选择缴费年度为2022年。
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工作的函》(淄发改函〔2020〕17号)所示:2020年5月份我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为12.3%,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5.3%,已经达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的启动条件。补贴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它是指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男45岁,女40岁都可以参加,交纳三年养老保险,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缴费发票到所居住地社区申请就可以了。
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月的,按照18726元/月进行封顶调整。
温馨提示(淄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缴费咨询热线电话):
1.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0533-(市医保局咨询电话)。
2. 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0533-12333(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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