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有哪些条件是办理停止?随中国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失业金分为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两者在线下线上都可以进行办理。
贵州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
当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告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手续。
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几种情况:
1.领取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
3.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相关法规第十七条法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贵州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有哪些条件是办理停止?”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shiye/3431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别以为你手头的社保卡就只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信息,今后它的功能增多了!5月31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称,重庆市已正式启动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保障卡试点工作...[查看全文]
青岛人社局将通过企业邮箱向用人单位发送“关于发放社会保障卡的通知”和“青岛市社会保障卡发卡协议”,同时,将上述材料发布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供用人单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