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始,各项保险政策纷纷出台:养老保险并轨、公务员薪资调整……针对大病医疗保险,是不是也有相关的新政策呢?虽然目前国务院尚未发布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但是地方上关于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却在不断推出。
广东省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制度整合后,除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外,广州市全体城乡居民,不分户籍,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青岛市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知》确定,2023年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20000元执行,职工医保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按15000元执行。过渡期内,对原城镇职工医保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总体待遇。
岳阳市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日前,岳阳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职工(含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互助征缴费用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150元;调整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封顶线由5.5万元调整为6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待遇封顶线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两项累计,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医疗互助政策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5万元调整为26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新纳入20种重大疾病:
2023年新大病医保政策出台,新政策规定将20种大病纳入到农村大病医疗保险保障中去。这20种大病分别为: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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