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9日消息(记者 谭琦)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即日起,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解答群众遇到的社保医保难题,解读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有哪些?
答:目前,开通了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的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是五个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患者经过参保地经办机构选择在异地的门慢特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就医地开通5种门慢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跨省直接结算。
问:我在办住院的异地就医备案时,选择某某市以后,没有看到要求选择的医疗机构那一栏,是不是不需要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呢?
答:是的,住院原则上只需要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一级,参保人员到西藏等(个别)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可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普通门诊异地就医不需要专门备案)。
门诊慢特病就医时按照我省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相关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咱们省现在的门慢特异地就医还是要求需要选择医院的,所以如果是门慢特患者线上备案还是要选定医院。
问:在异地因意外造成外伤,就医的时候可以直接结算吗?
答:参保人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且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如实上传外伤就医情况,为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按什么待遇标准执行的?
答: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参保人员因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规定;没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由参保地根据本地规定确定报销规则。
比如:张小满是海南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海口市级参保人,在上海住院手术,出院结算时,上海的医院按照上海当地的药品(甲类/乙类/丙类)、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CT/B超/造影/化验等)、医疗耗材料(如冠状动脉支架等)等的支付范围,按当地的费用标准,将张小满的住院费用明细信息转换成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经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至参保地(海口市),由海口市按照本省政策(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的规定),计算出张小满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后,将结果回传给上海的这家医院,医院收到后即可与张小满直接结算了,张小满支付完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完成。
问:异地就医在就医地应该出示什么凭证?
答: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应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遵守就医地就医、购药有关流程和规范。
问:异地就医备案如何线上办理?
答: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线上办理。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含国家医保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含海南医保APP、海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海易办APP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他跨省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有效期: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转诊申请表》,转诊有效期限为1年,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延期:转诊治疗如超过1年,凭《转诊申请表》,提前向经办机构申请延期;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根据就医实际情况线上取消备案;备案有效期已经超过并且未延期的,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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