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医保参保下月开始
10月1日起享受待遇 待遇比往年更高据悉,2014~2015年度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时间为7月1日至9月20日,过期后系统将关闭,原则上不补报。在参保时间内,居民可携带户口簿至户口所在村(居)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2014~2015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于今年10月份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同时,今年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两项工作已纳入民生工程。居民医保将再扩大报销范围。据悉,诊疗项目扩大至与职工医保诊疗项目相同范围,并将全部医用材料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这项新政策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前,合肥市区居民医保参保达138万人,其中,居民参保98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在肥高校大学生有40万人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6万元,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80%。连续参保居民基金支付比例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可达10%。
据统计,今年1~4月底,在合肥市区居民医保参保的138万人中,有259256人次享受了居民医保有关待遇。今年截至4月底,符合大病保险享受待遇的有739人,大病保险报销后,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25%,比基本医保报销提高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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