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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低速增长之迷

 字体时间:2015-01-1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探究中国近两年来寿险业低速增长之原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魏迎宁 亟待发展的中国保险业 金融业主要有三大部门,即银行、证券和保险。从影响力上来讲,保险的影响力与银行和证券相比是比较小的。我作为保险业监管的从业人员,知道保险


探究中国近两年来寿险业低速增长之原因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魏迎宁

亟待发展的中国保险业

金融业主要有三大部门,即银行、证券和保险。从影响力上来讲,保险的影响力与银行和证券相比是比较小的。我作为保险业监管的从业人员,知道保险特别重要。但一般公众恐怕对保险了解得并不多,至少不如对银行和证券了解得那么多。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和银行打交道,比如,原来我们发工资是发现金,现在都是银行存折、银行卡。即使你没有储蓄,领工资、领退休金也要去银行;交水电费、煤气费也要去银行交。所以,每个人,至少城镇居民都要和银行打交道,起码知道一部分跟个人生活相关的银行业务。再说证券,中国有7000万户股民,至少涉及到几千万户家庭。此外,股票指数是经济的晴雨表,所有搞经济、做管理、做研究的人都会关注股票市场的行情,很多报纸每天都要登刊股市行情,公众耳濡目染,自然会有所了解。

保险在公众当中的认知度就要差很多了。以寿险为例,现在全国的有效寿险保单,如果不算团体险,比如雇主为员工购买的保险,以及保险期一年以下的短期保险,如旅客意外险等,由个人购买的长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估计不到二亿份。考虑到一些购买保险的个人持有两份或更多的保单,例如,既买了养老,还买了其他险种,我估计,在中国,个人购买长期人寿保险的人也就一亿左右。换句话说,在我国13亿人口,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个人购买寿险。再说财产险,有一个险种可能一般公众都知道,就是汽车险。现在私车的拥有者购买保险的,城市估计在80%以上,不买的很少。至于农村的车辆,只在县城里面跑运输,是否投保我就不太清楚了。全国汽车的保有量那么多,公车,包括单位的用车,公共汽车等等,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参加保险,出了事怎么办?再说住房保险,如果你用按揭贷款购房,银行要求你买保险。如果你不需要按揭贷款,你还会不会买保险?还有农作物保险,这本应是同农村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但全国10多亿亩农田中,有多少参加了保险?不是没有,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吉林、黑龙江等,农业保险的普及率高些,但相对于整个农作物面积来说,参加保险的微乎其微。从这些可以看出来,保险还没有真正进入人们的生活,没有普及到应有的程度。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众生活中的很多风险都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提供安全保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在生活中需要自行承担的风险是比较小的。过去农村的集体经济体制下,所有的土地和农产品都属于集体,然后,集体按工分分配给个人。孤寡老人及其他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也能分到一份,即所谓“五保户制度”。现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没有集体分配这种形式了,个人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变大。城市也是如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只要你参加工作,就享有100%的公费医疗,没有工作的家属,如子女、老人,也可以报销50%,还可以申请困难生活补助。而且,当时也没有下岗、提前退休之类的制度,只要你参加了工作,一般都可以干到退休,可以说,个人的生活,“从摇篮到坟墓”,国家基本上包了,个人并不需要承担什么风险。但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经济不能发展,因而 “保障”只能是一种低水平上的保障,不能达到富裕。要让大家富裕起来,就要搞市场经济。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的风险增加了。以就业为例,你现在有工作,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下岗,因为你的知识和技能可能被新技术所取代,不再被社会所需要,即使“白领”、“金领”也一样可能被淘汰。既然有了风险,就需要保障,就需要将保险做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让更多的民众拥有保险,让保险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寿险为例,在一些发达国家,寿险普及率达到80%-90%,也就是说,有效保单的份数,过期失效的不算,除以该国的总人口,可以达到80%,甚至更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该国80%的民众都持有寿险保单,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可能持有两份、三份甚至更多保单。这样算下来,实际参加保险的人大约占总人口的60%- 70%。如果今天的发达国家就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说,在我国,目前保险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且,在近两年中,我国的寿险连年低速增长,年增长率不到10%。这是个很值得思索的悖论:本来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寿险、需要将其普及到民众生活中去,但为什么发展速度反而降低了呢?这中间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

我想问题是多方面的。一个是外部的政策性的问题。比如说,国外对购买寿险有一定税收优惠政策,保费支出通常从个人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其道理在于,保费支出是为退休以后做准备,不被视为即期消费。等到退休后,开始享受保险利益的时候,政府再按照你当时的收入征税,这样就公平了,因为退休后人们的收入一般都会有所降低。这种政策实际上对民众购买寿险的积极性有一定促进作用,也有利于社会稳定。目前我国还没有类似的政策,我认为我们应该争取。这是促进寿险发展的外部因素。说到内部因素,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两个问题是诚信和产品。诚信和产品问题不解决,就会阻碍寿险的发展。

    诚信,保险业的立身之本

目前,诚信问题是制约保险业发展,尤其是寿险业发展的“瓶颈”之一。人寿保险是长期的,它的期限比其他险种的期限都要长,也比储蓄、投资、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期限长。对一般民众来说,在常见的理财和投资工具中,银行存款的期限最长就是五年;股票和封闭式基金流动性非常大,可以随时变现;开放式基金也可以随时赎回。而人寿保险,有固定期限的最低就是五年,有十年、二十年的,还有二、三十年的。还有期限不按年确定,而是按被保险人年龄定的,比如重大疾病险,你要保到65岁,保险期限有多长就要看你现在多大年龄。还有没有固定期限的、终身的,如死亡险,你现在保险,到去世的时候,家属得到保险赔付以保障生活费。既然寿险保险期这么长,人家把钱交给你,很大程度上就是将自己后半生的或者多半生的、乃至身后家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托付给你,你没有信誉能行吗?到时候找不到你了,或者你让我买的时候说的一回事,当我拿上保单的时候一看又是另外一回事。推销保险的时候,这个产品里边对我有利的,你就大肆渲染、言过其实;对我不利的、限制我的权利的,就不披露。一旦索赔,不给赔,因为“写的很清楚,不能赔!”这就是不讲诚信。现在,很多保险条款在设计的时候,用语让民众不太容易看懂,使得消费者认为其中有陷阱。保险公司可能认为条款是公平的、没有陷阱,很多争议就是这样产生的。对此,我认为,个别消费者的感受可能还不大说明问题,但如果很大一部分消费者都认为不公平、有陷阱的话,我们就应该认定其中确有陷阱。

一些保险公司会说“这是专业,是 ‘国际惯例’,你们不懂。”这种托词其实是毫无道理的。保险就是卖给不懂保险的人的。要懂保险、学了保险专业才能买,这不可能。民众中95%的人都不懂保险。当然,将来保险知识普及了,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懂得些保险的一般知识,但要深入“懂”保险,对大多数来说永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个简单的类比:我们去银行存款、取款,或是交水电费,需要我们懂银行吗?需要我们理解金融规律或是专业术语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业,不了解自己专业以外的东西是很正常的事。对于消费者来说,只要理解这个产品、知道并认可为什么要这样做,就足够了。因此,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就应该充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模棱两可。比如说对被保险人年龄的界定。如果投保单上填写的被保险人年龄是32岁,那么这个32岁怎么计算?是当年内满32岁的,就算32岁,还有投保当天过了32岁生日才算32岁?这需要标准化以避免争议。再比如,疾病保险中对疾病的定义。原则上,保单中对疾病的定义应该同医学上最新的定义和诊断标准一样,比如什么叫“脑溢血”,这在医学上是有定义的,当然我们保单上也写有定义。但有时保单上定义和医学上最新的定义不一样,这就有可能引发争议。当然,这不能全怪保险公司,一方面医学在发展,疾病的定义和诊断标准也会发生变化,治疗手段也在不断进步,治疗费用也相应在变。保险要保好几十年,投保时使用的治疗方式,到索赔时可能已经被新的方法所取代。从技术角度上来说,这的确很难处理。但保险公司至少应该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应该根据医学的发展来合理地处理客户理赔,这样才能得到民众的信任。[NextPage]

我看到过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在中央电视台也播放了。案例是这样的:一位被保险人胰腺出了问题,医生在他身上开了一个小口清淤。按保险单的规定,清淤手术在承保范围内,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只开一个小口不属于保单上约定的清淤手术类型,因此不予赔付。双方最后对簿公堂,医生作证称,胰腺清淤手术的最新做法就是只需开一个小口,结果法庭判定被保险人胜诉,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试想一下,这样的案例会传达给消费者一个什么样的信息?恐怕不会很积极。被保险人从请律师、提起诉讼,到最后拿到钱,总要花上两三个月的时间,更不要说还要花费很多精力、承受很多烦恼。如果每个参加保险的人都要如此费尽周折才能得到应得的赔付,谁还愿意保险?

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要讲诚信,在推销产品时同样要讲诚信,要向客户如实介绍产品。很多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比如说把保险产品说成是投资储蓄,弱化它的保障功能,并且许诺比较高的回报。实际上这些高回报的许诺根本实现不了。保险公司的资金是从资本市场上取得回报的,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年回报率在3%到4%之间。小公司资金少,搞一两笔交易,成功了,回报率可能高一些,但大公司动辄拥有上千亿、几千亿的资金,如中国人寿有三、四千亿资金,平安也有一千多亿。三、四千亿的资金怎么可能拿来投机呢?保险公司肯定要分散风险的,各类投资工具、风险组别都要有些,比如投资国债风险低,回报也低;投资股票,预期回报高,但风险也大。作为保险公司,可能有一两笔投资回报高的,但总体来说,不可能取得超出资本市场平均回报率太高的回报。这样保险公司又怎么可能给被保险人很高回报呢?前一段时间,消费者对回报率方面的误导投诉比较多,我们也对此作出整顿,现在情形好了一些,但依然没有杜绝。有些个人和机构擅自印制宣传材料,其中存在不实之词,夸大产品的功能,实际上实现不了。比如说什么“三重免税”,也就是保险给付(保单分红)免税,本金返还免税等。但寿险保单分红是否免税,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因而有些地区税务局要征税,这样保险公司就不好办了:人家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原来说要免税,现在不免,对不起,这个税你得给我出。保险公司应该切记,没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不能承诺。还有,在宣传产品时使用“本金”、“利息”这些概念,这些都属于银行和证券产品的概念,保险公司从客户收取的不是“本金”,是“保费”。将储蓄和保险作简单类比实际上是在误导消费者:储蓄可以随时取回本金,保险则不然。退保比较复杂,如果提前退保,保险公司不会全额退还已缴纳保费。这不是说保险和其他金融产品不能比较,它们是可以比较的,但是要全面比较。保险和其他金融产品的功能不同,将二者混淆起来就是误导消费者。人们买保险本来是为了解决生活保障问题,结果出现纠纷,弄的很不愉快。所以,保险公司在经营的各个环节,从产品开发、推销,到理赔——尤其是理赔——最关键的就是树立诚信的理念。营销员在展业的时候不能误导,公司在理赔时要公平合理、不刁难客户。要做到这一点,主要责任不在营销员,而在于公司是否有具备诚信经营的理念。误导消费者的害群之马一经发现,一定要严惩不贷。

信用是金融业的立身之本,在现代金融业出现之前,人们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从历史资料看,即便是在清代的票号,也很少听说银票无法兑成现银的。但现在很多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业绩,甚至不惜牺牲诚信,以至一说到保险公司,公众的认同感恐怕都不是很强,因为没有哪一家有明显的品牌优势。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长期的诚信服务形成的。一个令人痛心的事实是,从目前在民众心目中的信誉而言,银行、证券、保险三个行业中,保险几乎是最差的。银行在信用方面没有什么问题,存单取不出钱来或是利息计算错误的情形鲜有发生。保险公司同客户间的纠纷则相对较多一些,保险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因此相对差一些。这就需要保险公司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下大力气提高诚信水平。在保险业务,尤其是寿险业务中,被保险人每年向保险公司交费,所凭的只是一张纸。将来被保险人发生事故,获得赔付的时候就凭着这张纸。到时候如果找不到保险公司,或是找到了,但保险公司百般推托、刁难,这样对不起民众,也会妨碍保险的发展。

产品,寿险业的晋身之阶

近年来,国内的寿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发展得比较快,国外有的产品类型,国内基本上也都有了, 比如说投资连结、万能等,有些产品即便是在发达国家也才只是近二、三十年才出现的。但国内的问题是:一方面,有些产品还没有推广开来;另一方面,表面上看来产品种类很多,但真正有特色的并不多。

说到寿险产品开发,前一段保险公司偏离了寿险产品的本义和优势。同其他金融产品相比,人寿保险产品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风险保障,二是长期理财,这也是寿险产品的优势所在。先说风险保障。每个人都面临养老的问题。怎样解决?买养老保险是一种解决方案。当然,银行存款或是自有房产的租金收入也是解决方案。但存款一方面利息会有变动,而且如果一旦本金用尽了,而人还健在,那么余下的岁月该如何度过?房地产的租金则会受供求关系的影响,相对波动较大。保险则能长期、甚至终身可预期地解决保障问题。比如说投保养老金险,如果客户希望退休后每月领1000 元养老金,保险公司现在就可以计算客户每个月应该交多少保费。只要客户按期缴纳保费,退休后即可每月领取1000元,直至身故。再比如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只要缴纳500或800元保费,一旦罹患承保范围内的疾病,可以得到10万、20万元的赔付。还有死亡险,保费其实很低,只是给付额的千分之几,而投保人一旦身故,受益人可能会得到100万、200万元。这种保障特性是其他金融产品所不具备的。

保险期限长是寿险的另一大优势,保险公司应该予以充分利用,把保险产品的期限做长,将保障同投资理财结合起来,使得产品既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增值功能,这样的产品就能够发挥保险独特的优势。但很遗憾,前一段时期,保险业存在若干很不好的倾向,其一是将产品的期限变短。比如通过银行销售的分红保险,有五年期的,有十年期的,但80%是五年期的。第二个就是弱化甚至摒弃保险的保障功能,比如被保险人一次性交纳1000元保险费,五年之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赔付1050元;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保险公司也支付1050元,这样实际上将保障功能变成象征性的,将保险变成类似储蓄。但一旦将期限缩短,并将保障功能弱化,保险产品同其他金融产品相比,又有何优势可言?保险公司推出这类产品实在令人费解。从投资理念的角度看,不同的投资和理财工具中,银行存款的风险最小、流动性较大,但回报不高;股票、基金等预期回报高,流动性也比较好,但风险也较高。寿险介于这二者之间:回报高于银行存款,但低于证券,流动性也相对差些,退保会有损失。将期限变短,将保费的变成一次性缴纳,使得寿险同银行的定期存单没什么区别,而流动性又比银行存款差,回报率又没有明显的高于银行,这样与银行存款相比就没有什么优势。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将目标客户群进一步细分,设计不同的产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比如说投资连结产品,建立投资账户,账户一般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稳健性的,风险很小,预期回报也较低;一种是中等风险、中等预期回报;一种高风险、高预期回报。不同的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偏好各不相同,保险公司应如实向客户介绍不同产品的风险和回报,客户按照自己的情况和偏好选择,比如年轻人可以选择高风险的,即便这几年回报低,但总会涨上来,而年老的、即将退休的人,就应该更稳健些;高收入人群可以将收入的一部分投资于高风险产品,即便在某些年份出现亏损,生活也不会受到实质性影响,而低收入人群则尽可能选择稳健、低风险的投资。一种寿险产品不能强求对所有的人都适用,所谓“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寿险产品,其实就像“包治百病”的保健品—— 可能的确有强身健体、预防疾病的功效,但不可能有效地治疗任何疾病。更有甚者,一些保险展业人员为了提升业绩,甚至误导、诱使下岗工人将买断工龄款,或是农民将征地补偿金投资于高风险、高额管理费的投资连结产品,结果适逢资本市场不景气,使得这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客户连基本的生计都成了问题。这就不仅仅是产品设计的问题,而是事关诚信与职业操守了。

再有,现在发达国家保险业的一个趋势是推出一些技术含量高、繁复的、可以全面解决消费者某种需求并带来高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如健康险。健康险可以把医疗和保健服务结合起来,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健康管理,不仅包括治疗,还包括定期体检、体育锻炼等。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等,安排健身教练、定期体检、就诊等,还包括旅行,甚至在国外旅行期间的健康和医疗救助等。这种产品技术含量很高。国内虽然也有,但还远远不够。这种高度复杂的健康险需要保险公司同医疗、健康体系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包括众多的定点服务场所、健康顾问、专家等,被保险人只要凭一张保险卡即可享受完全的服务,事后通过保险公司结算。这个网络本身就有很高的价值。

保险监管任重道远

我在保险业工作了二十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求学期间,我学的是保险专业。当时适逢“文革”后国内保险业开始恢复,社会上对保险业几乎没有什么了解,至于其发展前景如何就更是难以预计。但我认为,在中国,保险也应该是一个朝阳行业,应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发达国家的情形而论,保险可以说已经普及到了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毕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人都面临风险,没有保险心里不踏实。保险事关民众的安全保障,因而需要监管来保证其诚信、稳健的经营。我有时候看一些消费者的信访和申诉,有的是关于保险公司误导消费者的,有的是关于将保险产品卖给不合适的消费者的,看到这些,心情很难受。作为监管者,我们对业内不诚信、不规范的行为一定要严加监管,因为如果任由不诚信的行为大行其道、不诚信的机构或个人大受其益,则不诚信就会成为这个行业的整体特征,这个行业不可能发展好。

保监会自成立至今,已经在全国所有的省会城市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都设有保监局,负责引领当地保险业发展,对当地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我们也对保险行业做例行检查,对查到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应该说,我们的监管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保险业的诚信情况同前几年相比有很大好转。

保险业在国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其产品和经营也必将日渐繁复,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会进一步提升。实施有效的监管,使保险业健康发展、真正造福于民众,保险监管机构任重道远。

来源:当代金融家 2006年3月16日    【作者:魏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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