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频繁更迭的不只是代理人,就连位高权重的保险高管们也不例外。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去年一年,保监会责令撤换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就达34人,警告人数达到115人。
昨天,在保监会网站披露了2005年度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显示,2005年,各保监局共对415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428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30.89%。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34人,同比增加25.93%;罚款1435.82万元,同比增加 144.56%;吊销许可证12项,同比增加71.43%;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8项;警告156家机构和115人。
据悉,保险高管们的“下课”大都是因为在任期间的违规操作,其行为主要包括擅自设立经营机构、违规支付团险业务的退保金,以及保险理赔方面出现问题等。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怠于履行职责或存在重大失职行为的,保监会可以责令保险公司予以撤换或取消其任职资格。不过,有些遗憾的是,保监会并未对这些高管及其违规行为进行点名和曝光。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2006年3月23日
“2005年:保监会重拳出击,34名保险公司高管“下课””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85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