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一些人视社保基金为“唐僧肉”,全国各地挤占挪用、瞒报少缴、欺诈冒领基金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发出警示:社保基金监管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抓紧抓实。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社保局长会议和社保基金监督座谈会透露,近7年来,全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达160多亿元;去年全国各地对3600万人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有6.2万人欺诈冒领社保待遇1.6亿元。
一些企业把偷逃社保费用作为降低生产成本的手段,千方百计地少报拒缴;有些地方领导大搞“形象工程”,见社保基金有钱,一句话就把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的基金拿来挪作他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基金监管机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致使监守自盗、欺诈冒领行为大行其道。
浙江平阳县肖江社保所职工陈青松挪用113万元社保基金,用于还债、赌博、买体育彩票,竟长达12个月未被发现;江西德安县社保局包括原局长金宗根在内的7名公职人员通过伪造社保假账、与投保单位串通套取社保基金,侵吞公款……近年发生的此类案件说明,在基金管理监督环节,确实还存在不少漏洞。同时,一些基金监管部门不敢碰硬,发现问题就压着捂着,隐瞒不报。
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之“基”,没有充足的基金,社会保障制度就难以持续运行。当前,我国正处在人口老龄化的转型时期,各地社保基金普遍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截至去年底,全国还有19个省市企业养老保险收不抵支。因此,必须收好、管好、用好每一分钱,确保百姓的“救命钱”免遭“硕鼠”之害。
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社保基金流失的现象,有赖于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完备的基金运行程序,在征收、管理、支付和运营的各个环节,必须依规依法严格操作;找出基金管理的风险点,分兵把守、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了问题,就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2006年05月10日 新华网 李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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