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14日,泰城市民刁立学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在天华物业公司就职3年后被解职,但公司没有给予他劳动法规定的相应待遇和权益。虽然手中留有部分证据,但不知如何维权。
从刁立学提供的存折中,记者看到从2011年1月30日收到第一笔850元“工资”后,账户内每月都按时打入850元,持续17个月。刁立学说,存折是公司发的,每月850元是工资收入。他还带来一张工资流水单,和一本消防巡查记录册,称这是工作期间的记录,有他的记录和其他工友的,并有亲笔签名,时间从2012年8月到11月。
“我从2010年1月份上班,直到2013年8月23日被解职,这期间公司一直没给我买劳动保险。”刁立学说,被解职时他让公司一名孙经理,在一张收到条上签了名。在这张收到条上写着“收到995.2元”,注明是2013年8月份工资及工作服押金,落款为孙某。刁立学觉得公司没和他订立劳动合同、未给予解职赔偿金等,他想讨回这部分权益。
14日,记者联系到天华物业公司,该公司孙经理称,公司没有刁立学的工作记录,否认其在公司工作过,并表示如果刁先生有任何要求,可以诉诸法律途径。
泰城一律师表示,刁先生因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其手头证据在法律层面上属于间接证据。刁先生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核实其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再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他做3年保安被辞退才知公司没给买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82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