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九、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云南省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2006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企业年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养老保险金由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缴纳,而企业年金作为公司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部份,因此,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选择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进行管理。为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具体协议如下: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定期将按《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计算出来的企业缴费部分存入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专门设立的企业年金账户。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定期向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查询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等情况。
2、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须从保障员工切身利益、减少投资风险的角度,来选择合适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管理和投资运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方向、投资结构进行管理和投资运营。
(2)企业年金基金由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账户管理人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企业年金基金应与企业、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它资产分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挪用。
3、费用支付:经双方协定,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向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任何委托管理费用。
此协议的有效期为十年。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5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票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四日
www.annuity.com.cn2006-7-5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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