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敏)市属重点国企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建立企业年金。昨日,记者获悉,市国资委强调,企业年金方案在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之前,必须经市国资委审批,否则,市国资委将严肃查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时间:2006年07月24日05:19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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