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万国企员工年内变合同工
深圳市属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年底前签合同并建立“以岗定薪”薪酬制度
“个别国有企业的停车场管理员的收入都接近万元,这太不合理了。”昨日,深圳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深圳分管国企的副市长张思平直斥这一国企收入明显偏离市场的现象。
此次会议意味着深圳市属国有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随之而来的,即是25个市属国有企业将彻底转换机制,涉及8.5万多员工转变身份,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实现从“企业人”到“社会人”的根本转变。根据安排,三年内深圳市属国企将真正与市场接轨,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
市属国企收入明显偏高
在昨日大会上,负责分管国企的深圳副市长张思平透露,在一批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的前提下,今年深圳市属国企的利润仍较去年有30%的递增,发展势头良好。
但另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深圳市属国企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僵化、员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增不能减,仍制约市属国企做强做大。在昨日的动员大会上,深圳市国资委主任郭立民透露,根据调查,2003年——2006年,直管企业人均年薪分别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57倍、1.49倍、1.45倍、1.35倍。这即表明市属国企的平均收入水平明显偏高。
年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在昨日的动员大会上,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和深圳市人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这一《意见》,所有市属国企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独立的人事制度,其管理人员不比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确定行政级别和职级。
对于社会诟病最多的国企员工工资水平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一问题,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企业要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此次改革还具体公布了时间规定。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在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签订、继续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规范员工为核心的劳动管理制度。对于跟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员工,企业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自即日起,企业不再办理离岗退养。
三年内薪酬与市场接轨
郭立民透露了此次改革的目标。近期目标是市属国有企业要在今年年内建立以劳动合同为核心的劳动管理制度,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由“企业人”到“社会人”的根本转变。从远期目标来看,真正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实现与市场的全面接轨。
“自2007年1月1日起,企业内部不允许有不为企业提供劳动、企业又未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存在。”郭立民强调,要通过此次改革妥善处理企业与各类非在岗人员的劳动关系。企业要依法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职等不在岗人员,同时对原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未到期、待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空挂等人员,也要依法采取限期招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全面清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32 南方新闻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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