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兴杰 通讯员 照恩 宗鹏 则丽)12月7日,随着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在山东省劳动保障厅第一个编号诞生,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正式投入运营。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即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日照港为了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留住人才而实施的战略举措。根据日照港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职工个人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单位为职工个人缴纳2倍的数额,构成了企业年金基金,目前基金总额已达3649万元。
这是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后,我市企业年金基金规模最大的一家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日照港享受在单位缴纳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中列支的优惠政策。
为确保年金基金的运营安全和最大限度的收益,经反复考察、周密论证,日照港选择平安保险公司为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为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为账户管理人,国寿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管理人,共同运营,确定职工个人年收益率不低于4%。
目前,日照港为7311名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这部分职工退休后将比不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退休后,待遇高出较大数额。
日照新闻网 2006-12-14 日照日报
“日照港:企业年金基金投入运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651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