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处理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分配的基本机制。分配制度改革是处理好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它既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效率的提高、社会财富的增加,也有利于保证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公平,同时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里,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起来,收入分配调节政策体系和调控机制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要重视并努力解决,又要进行科学分析。
一、现阶段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仍存在有待于继续完善之处
我国现阶段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的总取向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配格局。
1、宏观管理制度未能严格规范分配秩序。
主要体现在税收制度不完善和工资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目前,我国规范收入分配的税收在制度安排上存在几种倾向:一是重视企业分配之前的环节征税,轻视在企业分配之后的环节征税,体现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双重主体税;二是重视对劳动所得的课税,轻视对资本得利的课税;三是重视对收入环节的税制建设,轻视对财产环节的税制建设。这些倾向都需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予以解决。
2、收入分配调节体系和调控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在城乡、地区、行业、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普遍存在。尤其是城乡、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更为突出。如果考虑到城乡居民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差异,估计城乡居民真实收入差距将扩大到6倍左右。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社会贫困问题仍未解决。
社会保障体系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当前,在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但这些制度和措施仍有待于继续完善,而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没有被完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4、转移支付力度有待于加强。
近些年来,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政府在运用转移支付手段对低收入者进行救助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制度建设上,除了发挥优抚安置、临时救济等作用外,还建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在运用转移支付手段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转移支付的总量不够大,结构不平衡,二是地区间财力不平衡,那些有较多低收入者需要救助的地区,大多数是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从而影响了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另外,面向低收入者或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客观看待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
分配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是目前在分配领域人们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应作实事求是的分析。
1、合理和适度的收入差距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都需要有适应当时经济社会条件的分配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我国目前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必然导致分配方式的变革,形成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必然会拉开收入差距。
2、客观分析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不同因素。
我国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体制转轨、政策调整以及分配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综合反映。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国情决定并且较长期存在的原因,比如历史、自然等条件影响下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别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经历较长的历史时期。第二类是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原因,比如经济发展的阶段、经济体制和结构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第三类是各种不合理因素,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比如制度不完善、政策规定不合理、政策执行不到位、分配监管不力。
三、目前收入差距问题的特点
1、收入差距拉开的速度非常快。
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里,人们的收入从相当均等的状态到目前如此大的差距,与那些经过几代人才形成的收入差距相比,这种情况对人们心理和情感的冲击比较大。
2、机会的不均等加剧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状况的不满。
现在人们更加关注的是社会为公民所提供的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改变自身现状的机会是否公平,虽然人们能够接受那些客观的不公平,如先天禀赋、出身家庭、所处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但是现在人们对后天作为同一社会成员所应该享有的公平的机会更加关注。同时公共政策和改革对起点公平的关注不够,进而形成的各种各样的机会不平等和结果不公平对人们的收入有较大影响。
3、过程的不公平是分配中最严重的不公平。
过程的不公平主要包括人们的发展机会的不公平、进入市场的机会不公平、阶层提升的机会不公平等。目前主要体现在垄断企业的高工资、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税制、权利和信息拥有者牟利、非法低价获得国有资源和资产、掠夺社会弱势群体等,制度执行中的人为因素、行政许可中一些与腐败相联系和与财富关系挂钩的寻租行为,更是加剧了人们对收入差距加大的不满。
四、目前分配制度中的问题,只有依靠继续改革才能解决
1、要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分析分配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不能否认,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是分配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负效应。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改革目前正处于规律性的改革负效应释放期。任何经济改革,一定会有一个正效应释放期和负效应释放期,在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中,社会经济集中体现的主要是正效应,如经济增长、收入提高等,一些负效应还处于积累阶段,并没有集中释放。但是到近两年,我们的改革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改革的一些负效应开始显现和释放,尤其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些负效应的释放可能会比较显著,中国的总体经济改革开始进入负效应释放期,分配制度表现出的一些问题是这些负效应的表现之一。
2、分配制度改革中应该坚持效率优先,注重社会公平。
在分配制度改革中,在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方向,坚持“各种生产要素参加分配”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解决起点、机会、过程的不公平。收入差距过大不仅关乎社会公平问题,同时会影响到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让普通劳动者真正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调整利益格局,缩小收入差距,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们必须以追求起点和过程的公平为重点来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3、坚定不移地进行改革是解决分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的惟一有效途径。
按照国际通行的衡量标准,我国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处于较大区间,但是从我国人口、幅员、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生活普遍提高等具体情况,以及经济结构和体制转型的现实状况分析,目前总体收入差距仍在可承受或可控制的范围内,但是由于分配制度不完善,分配秩序混乱,分配不公正和贫困问题日益显现化,社会成员心理感受到的收入分配矛盾更为突出,各方面的反应较大。在改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时候,我们仍然要坚持改革的根本方向不动摇。
目前的改革分配制度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加快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要积极扩大就业。三是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问题,必须作为全局的大事来抓。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总的指导思想,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2006年11月22日 15:17 文汇报 胡军(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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