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年金规范运作提上日程
尚处官方讨论阶段,不排除地方社保改制成立法人受托机构
王春霞
对原来的存量年金进行规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地方社保也在为这部分年金的市场化运作作准备,改制成为全新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许将成为出路之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昨日坦陈:“头一天晚上基金司和养老司还在一起讨论如何制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他并没有否认“地方社保改制成法人受托机构”这一说法,只是表示,监管部门的指导原则将会对地方社保有些要求,同时还对指导意见在一季度出台表示乐观。
一位从事年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人士也表示: “在跑业务的时候的确看到有些地方社保正在为改制作准备。”
“存量年金”是指没有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重新规范的企业年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曾在去年9月明确提出,企业年金的“存量”部分要在2007年底之前规范为新的企业年金。
对于存量年金应该如何过渡,理论界目前存在着几种考虑。一种是由具有受托资格的金融机构将存量年金直接从地方社保手中接管;或者是企业成立内部年金理事会,行使受托人职责,存量年金由此转到年金理事会管理。如果采用以上的方式,将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量体裁衣,进行选择。
还有一种考虑就是,由地方社保自己成立一个法人受托机构,例如养老保险公司,由监管部门批准其年金业务资格之后接管以前的存量年金部分。
“这些办法都是各有利弊。”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何伟博士称,采用金融机构直接接管的方式,虽然会受到机构的欢迎,但是在具体的操作方式上不太现实。“现在很多资金已经做了投资,委托的时间也是长短不一,有的还没有到期,资金也还没有收回来。”
而由地方社保直接改制成立法人受托机构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存量年金由社保直接划转到法人受托机构的账户下,再确定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统一的管理。“但地方社保转变为法人受托机构,自有资金从何而来又是一个问题。”何伟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监管部门对存量年金过渡的一个基本思路在于,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一定要确保存量年金的平稳过渡。业内人士认为,最后出台的指导意见很可能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各地社保机构将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大原则,根据自身特点完成存量年金的规范化运作。
2007年01月10日 03:35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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