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二审草案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这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加大了养老保险的力度,覆盖面越来越大,显示了国家对公民福利的重视,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但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亟待改进的地方还很多,最为明显的就是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还具有一定的地域性,这不利于公民福利的提升。按照目前的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缴纳后建立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后由个人账户持有者到养老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眼下,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一岗定终身的局面已经得到破解,人才流动较之过去更为频繁,尤其招聘制的实行,彻底打破了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格局,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实际表现取舍,劳动者也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留下还是辞职的决定。这种用工制度的改革,无疑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同时,对于劳动者来讲,他们的心头之虞已经不再是户口问题,很多企业在用工上不再设立户籍的樊篱,有没有本地户口已经不是特别重要。但是,养老问题却马虎不得,因为每个人都不可能永远年轻,大家将面临退休后如何生活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还不是很高,有相当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这不但成了劳动者的心头之患,同时也为建设和谐社会制造了障碍,国家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真正使老有所养成为现实。二是养老保险还存在着区域分割的问题,目前的做法是在哪里缴纳养老保险就在哪里领取保险金,这样不利于人才流动。
此次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作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草案,首次明确了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规定,这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都是一件好事。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无疑是老百姓的福音。这不但为即将退休的老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同时也为那些年轻人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有才华的年轻人不再为养老问题担心,他们可以带着自己的个人养老账户在全国“流动”,到那些最能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工作。个人养老账户在全国流动的做法,是党和政府善政意识的体现,具有破冰意义,人们期待着它的早日出台。
2006-12-26 15:32:00 李肖 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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