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昨天,记者从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获悉,3月20日,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合同正式签约,这是我市首个企业年金合同。该项目的签定,标志着我市国有企业员工补充养老保险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有效的市场化运作阶段。
据了解,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担任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担任托管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账户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人,三家金融机构强强联手,在保证托管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作使之保值增值。
中国宁波网07年03月22日 稿源: 宁波日报
“宁波首个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签约”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576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