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阳泉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经过一年的发展,截止到目前,阳泉市已建立了200多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达到110万元。按照目前“低水平、广覆盖”设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未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不够用,可以用企业年金给自己多储备些养老金,用来增加退休后的收入,根据国家规定,我市从去年开始正式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的筹集办法有两种:可以企业出资,也可以是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本人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出境定居后,其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职工更换单位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企业年金制度的推行,意味着企业职工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外,还能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有利于平衡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待遇。
来源:阳泉市委市政府网时间: 2007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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