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辑 指 引
2006年9月,以“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在北京召开。“企业年金”作为一个重要议题被提上了论坛议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先生就企业年金、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指出,“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基础,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无独有偶,社会保障制度和企业年金专家、社科院研究员郑秉文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也谈到,“要从建立和谐社会与和谐资本市场的高度来认识企业年金的重要性”。可见,企业年金是中国在未来时间解决养老问题,增强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保证,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受托人的选择,是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关键点,其选择会影响后续整个企业年金基金计划运作
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中明确提出,社会保障事业要充分发挥“完善经济保障、优化经济发展和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同年9月23日,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本次年会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从中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把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事实上,随着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两“办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发布、2005年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及随后年金规范化运作管理系列规章的出台,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和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建设已初步完成。
2006年,企业年金的发展更是迅猛。截至2006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的基金规模已达到900亿元。展望2007年,相信企业年金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发展。据专家预计,到2010年将有2000万成员参与4万个计划,基金规模有望达到1万亿元,参加人员将超过1亿人;而到2015年,估计将会有5000万成员参与15万个年金计划。
受托人是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关键点
无论是将企业年金提升到政策的高度,还是企业年金已越来越多被企业所认可的事实,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无论从留住人才方面还是从员工福利方面,企业都必须开始关注企业年金的建立。
我国企业年金的基本运作模式是: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受托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而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书面委托合同关系。
在整个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过程中,受托人扮演着以下的角色:
○ 第一责任人:
1、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运作以受托人为核心,是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的信托管理制度。
2、受托人可以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委托给具有资格的相关机构,并应当将托管委托给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
3、《信托法》第三十条规定:“受托人依法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4、无论受托人是否已经审慎行事,受托人都要对“他人”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
○ 行政管理中心
受托人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过程中,受托人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同时参与和协调企业年金基金的计划建立、投资、待遇给付等管理工作。
○ 信息披露中心
1、受托人需要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2、受托人需要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3、受托人需要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督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等。
以上职责决定了由受托人完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对外信息披露。
从以上受托人的职责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受托人的选择是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关键点。其选择会影响后续整个企业年金基金计划运作,如果在后续操作上再想更换受托人,无论在转换成本还是计划运作上,企业都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如何选择合适的受托人
企业在选择受托人时,需要充分考虑受托人的综合实力和在年金业务上的业务能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 综合实力:
1、公司的品牌实力;
2、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信息化管理程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国际化的管理经验,信息披露透明及时。
3、财务状况、资产质量:财务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秀;
4、风险管控能力:具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 业务能力:
1、养老金业务经验:替代率目标、参加人员范围、缴费计算方式及频率、权益归属方式、待遇计算等方案内容的设计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的经验;
2、系统平台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受托管理系统,可以与其他资格人进行数据的对接等;
3、制度建设:评估、选择、监督、更换其他资格人的标准设计,内控制度的建设等;
4、服务能力:服务渠道多样化,服务网络庞大;
5、专业人员队伍:有经验丰富的年金专家队伍,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众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8月2日公布的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机构共有5家,其中包括两家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平安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和太平养老股份有限公司)和3家信托公司(中诚、华宝、中信)。而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则以其特有的精算能力以及丰富的管理养老金的经验而受到很多企业的青睐。具体来说:
其一,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具有较强的精算能力。
强大的精算能力可以为企业提供缴费测算、融资测算、替代率测算和规划等,确保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可以最大程度的契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其二,专业养老金公司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适合养老金资产的管理。
养老金资产本身要求的长期安全稳定增值的特性,也要求其投资策略与其他资产投资有很大差异,因此精算技术中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将更能保证退休金资产所要求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其三,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可以提供捆绑式或分离式服务,降低建立年金企业的成本,适应企业需求。
其四,专业的养老金公司具有丰富的账户行政管理经验和IT系统。
养老金公司的团体账户年金产品的管理类似企业年金业务。
通过对这些产品的经营,积累了丰富的总、分账户管理经验,同时建立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计划成员信息资料库,并提供数据与系统整合服务。
最后,保险公司拥有广泛的分支机构和强大的服务功能。
长期以来,养老金公司建立了强大的客户服务团队和功能强大的客户服务系统,客户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系统查询各种基本信息,同时养老金公司也可以利用网络向客户提供各种服务。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
作为上海的首家专业养老金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业典礼于3月15日在上海大剧院举行。此举也正式拉开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遍布全国35家分支机构开设的序幕。
2006年12月15日,经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并在现有平安人寿团销机构布局的基础上,在全国开设35家分公司,127个中心支公司。自此,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平安集团的一级专业子公司,也成为保险业唯一一家专业的企业福利保障供应商和企业年金供应商。
根据保监会的此次批复并经上海保监局核准,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团险将升格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31日成立,是中国首家专业养老金经营机构,注册地为上海。公司以年金业务为核心,经营范围涵盖养老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005年8月2日,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布了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同时获得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两项资格。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的成立,是中国保险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保险业率先成立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专业运作机构获得市场先机,也标志着中国平安集团在企业年金等专业化经营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年金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此前更多地承担产品设计与销售辅助的职能,对于一线的销售,涉及并不多,成立至2006年底都未在各地铺设分支机构。直至2006年12月25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复,旗下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
重组后的平安养老险公司,主营业务仍是企业年金和与企业年金相配套的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平移平安人寿的团体保险业务。同时,经与平安人寿团险销售渠道的重组、合并,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将陆续筹建35个分公司和127个中心支公司。
通过此次整合,平安养老险公司将继承平安集团近20年的养老金经验,并为5万家企业、近500万职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其管理的养老金规模超过200多亿元;目前累积企业年金客户2054家,管理年金受托资金已逾26亿元。
至此,作为平安养老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已经拥有平安人寿、平安证券、平安信托、平安银行、平安养老、平安健康、平安资产等7家子公司,全面迈向集保险、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化的金融业务为一体的金融服务集团。
2007年03月13日 13:26 《上海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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