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满足群众需要、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特别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有序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今后一段时间,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着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严峻挑战,这些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首先,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社会保障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降低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增强他们的社会生活安全感。因而社会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关系到社会公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国家财力持续增强,但与之相比,当前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明显滞后,在财政支出中所占份额偏低。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尽快改变目前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偏低、地方财政投入不到位的状况,不断加大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必然导致人民群众的养老负担大幅提高,医疗费用大大加重,这也就意味着对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求会不断增大。
其次,继续扩大覆盖面。
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大小,集中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的总体状况,覆盖面越大,受益的群体越多,社会的稳定性就会越强。所以,社会要和谐,就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尽早建成一个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可能有人会说,虽然我们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就,经济总量不小,但人均GDP水平还较低,人们快速增长的福利需求与满足这种需求的能力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要实现全覆盖有很大压力。但即使是这样,为了群众的利益,为了社会的和谐,还是要坚持合理、适度和覆盖的原则,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可以是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全面覆盖的体系,以确保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能够得到救助。
其三,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补充保障机制的建设。
鉴于我国目前的财政状况,单纯依靠财政支出,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所以,应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公共福利事业。同时,要重视发挥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的作用,慈善公益事业可以弥补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一些缺漏,而且还具备软性的调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进而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扮演着积极促进互助友爱、提升社会文明道德水平的角色。
其四,不断进行机制创新。
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创新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构建社会保障安全网;创新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劳动力资源开发、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全面建立;创新和完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制等等。此外,还要进一步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把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多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鼓励劳动者多工作,多创造财富。
其五,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面对各种新情况、新挑战,一方面,要求我们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如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发展城镇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及相关福利保障等。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和完善一个高效透明、责权清晰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可以使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通畅,减少扯皮和浪费,确保人民群众利益得以及时、合理地实现。而目前,我们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理顺,使之更加规范有序有效。
来源:河北日报 郝建平(责任编辑:武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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