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北京讯(商报“两会”报道组记者曹帆郭富收侯亚媚)全国政协委员舒安娜针对上海社保案提出建议:政府应当尽早退出企业年金的承办和运营业务。
[现状]现存社保法缺乏法律权威
“去年,轰动全国的上海34亿元之多的社保资金被挪用一案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怒和各方面专家、学者的关注。”舒安娜说,虽然社保基金已被追回,脓包已被挤掉,但我们需要从这一案件当中反思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寻求改进方法,从而“亡羊补牢”,规范社保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舒安娜说,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制度本身有不合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不够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府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由此导致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小、权威性差、保障程度低。
“此外,我国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也较为薄弱。”舒安娜直言,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宣传也不够充分。
[建议]应成立企业年金监管会
“重复的错误不能反复出现,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尽快立法,规范社保基金运作,完善社保制度,以切实保障‘民生’”。舒安娜说。
舒安娜还说,我国应当立即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上海社保基金案其实就发端于挪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这块“奶酪”,也就是在中国内地社保体系中“企业年金”的部分。企业年金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的养老金计划,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雇员共同出资缴纳。
“此外,还应当成立企业年金制度监管委员会。”舒安娜说,长期以来上海市社保局集社保基金的行政管理与投资运营于一身,才使监管形同虚设。所以,应成立企业年金制度监管委员会,及时公布企业年金积累和使用情况。
舒安娜还说,政府应当尽早退出企业年金的承办和运营业务,交由合法合格的金融机构,如商业保险公司、银行等进行管理,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2007年03月07日06:1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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