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 记者9日从陕西省纪委获悉,陕西省近日推行多项措施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要求各地要严格按规定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不得挤占或截留,不得设立过渡户。严格管理社保积累基金,不得挪用进行其他投资。
省纪委要求,今年上半年前,各地要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基金向劳动保障部门移交,及时清收违规基金。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进程,力争明年年底前实现市级统筹,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维护参保职工利益。建立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和经办机构各负其责,经办人员各司其职的社保基金安全责任制;每半年通过媒体公布一次社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并加大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社保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市要严格按照劳动部和省有关规定,加快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管理不规范的机构,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将企业年金计划移交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社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2007-05-10来源: 西安日报(记者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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