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2008-2010年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高于前三年的水平,以“进一步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虽然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但是落实到各地,不仅水平差异很大,而且与物价水平尤其是与老人关联密切的医疗费用水平提升相比,增长部分还是有很多被蚕食掉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提高退休金标准是久旱逢甘霖的好事;对于各级政府来说,却面临着如何把好事办好的挑战。而最主要的挑战,我以为来自两个方面:
其一,连续三年提高养老金标准的具体落实,将以各地政府为主体。不难预料,资金紧张是一个永恒的难题,特别是当发展经济的冲动与提高养老金对资金的需求形成矛盾时,取舍的天平如何倾斜,往往并不能轻松选择。但我以为,由于历史形成的养老金政策的诸多变革,因养老金提取方式、计算方法的不同,形成了不同时期退休金水平的较大差异,“退休越早,拿钱越少”已是一种客观现象。尽管国家一直在以各种方式来弥补,但总体算来,这些人还是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政府理应牺牲一定的发展效率,早日还上这一笔“公平债”。
其二,退休金的巨大差距,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退休前的“单位”上——同等学历,同等资历,只因退休单位不同,退休金往往有着天壤之别。企业退休人员,由于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但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又极不规范,少缴或不缴的现象很普遍,造成了退休金标准很低的状况;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国家为其划拨的未来养老金,不仅以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基数,而且还随着其工资和工龄的增长而增加,计提水平高,退休金的水平自然也比企业员工高出一大截。政府当然有责任调整或弥补因此而形成的巨大不公。
提高养老金标准是好事,好事能不能办好?我以为只要既把钱实实在在发到退休人员手里,又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历史形成的不公平,这项政策才算真正没有走样。
2007年08月04日10:50 南方新闻网 作者:马龙生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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