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具备海外理财资质的国内机构和众多海外机构对此充满欣喜。业内人士预计,新办法将继续放宽保险资金海外理财管制,这会使早就瞄准保险资金境外理财市场的国内外机构从中获利。
“保险资金境外理财要增加比例、拓宽渠道、提高收益。”天相投资分析师石磊分析,这将会使国内获得QDII资质的机构、部分国外机构获得市场机遇。
按照2006年底保监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境外理财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产品、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产品。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成为保险资金境外理财的受托人。
这样的规定意味着目前市场上相当部分机构只要能获得资质就能够争取保险资金的委托理财业务。这个市场很大。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投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核准。按照目前保险资金总资产2万亿元计算,理论上保险资金最高可以有高达3000亿的境外投资额度。
实际上,国外众多机构早已经在努力争取保险资金委托理财业务。据平安保险人士透露,两年前平安保险的部分海外投资就交由境外机构运作。在国内的保险管理人员对海外资本市场运做经验不足的情况下,托管理财被认为是一个主要的海外投资模式。
目前国内刚刚兴起的QDII也有可能在这场保险资金海外理财争夺战中夺得市场。天相投资分析师石磊分析,国内机构和国外机构各有优势。国内机构的优势是和保险公司比较熟悉,容易取得信任,但是海外投资经验相对不足。而海外机构的优势是熟悉市场、经验足,但是和保险公司比较陌生。因此双方都能获得机会,关键是要在投资市场上证明实力。
石磊同时预计保险公司也会自己进行操作。目前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已经积累了经验,将A股投资比例提高到10%,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的确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准备,在2006年时,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已经表示要在香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公司海外投资及管理业务。
【2007.07.25 08:12】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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