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鄂州消息12月6日,湖北鄂州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职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州市烟草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讨论稿)。
会上,63名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职代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主席团相关成员相继宣读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保障部20号)、《关于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州劳社【2006】5号)、《湖北省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鄂劳社办【2001】317号)和《鄂州市烟草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讨论稿),并就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63名职工代表分成5个小组,对《鄂州市烟草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同时推选产生了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成员。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局副局长陈劲就各小组讨论的反馈意见一一给予了回答。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鄂州市烟草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讨论稿)。
据悉,《鄂州市烟草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讨论稿)通过后,鄂州市公司将把方案报鄂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和湖北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预计于2008年元月开始实施。
作者:杨彬全 更新日期:2007-12-10来源:烟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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