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突进还是百年大计?--第二批企业年金资格颁布后市场之我见
作者:闫安
年终岁尾,第二批企业年金资格颁布后,市场突然出现的一阵阵热潮,滚滚而来。企业年金是长线业务、百年大计,这种市场狂飚现象,值得警惕。
市场似乎突然间进入一种亢奋状态。
金融机构疲于应付各地的竞标活动;从业人员忙碌的空中穿梭;国外频现国内组团的各式企业年金考察团。由于移交时间的迫近,一些大行业、大企业在最近的一、二月内密集行动;而新获得年金资格的金融机构似乎到处在弹冠相庆、广告铺地。。。。。总之,社会各界因为企业年金一派忙碌,大有搞运动迹象。原来不着急的,现在似乎再不谈年金,就已落伍了。大有“你年金了吗?”之势。
这时候,保持一份清醒很重要,国内企业年金市场还远没有热闹到让人心浮气躁的地步。
例如问题一,在有某市国资部门也要求方案和合同备案。试问,劳动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何对待?权威性如何体现?同是政府部门,谁缺位,谁又越位了?
例如问题二,企业的招投标行为盛行,往往有很专业的一整套招投标文件。对授权书甚至要求一事一授权,对所有金融机构都要求按照企业的规定格式来。既然金融机构已经在当地备案了,甚至总部已经授权了,但你单个企业还是要求“个性化”的授权书,乃至众多的企业都如此苛求,这样的高的社会运营成本,如何计算,又如何规范?
——行业有无一个标准?或者有关机构,或者行业协会,来进行统一指导?至少目前没有,还是大家都有“搭便车”的心理?
例如问题三,本来首批年金受托人就极为有限,有些省市社保年金移交过程中,单单要求由法人受托机构牵头上报资格组合后的移交方案。这下可好,资格少的推介完主管部门后,还要营销第一批资格的法人受托机构。竞争不充分又往往导致利益垄断。名曰:“上报社保年金移交方案,我们当然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合作伙伴”。——第二批资格公布后,受托主体增多,原有的资格互补、利益捆绑的社保年金移交模式,又重新洗牌。一些老机构忧心忡忡,一些新贵则信心满满。而那些与之相关的企业和职工组成的委托人利益呢?谁来维护?随着这种年金资格的重组或洗牌,还会发生哪样的变数?如何在第二批年金资格公布后,有效的扩充各类竞争主体,保持与社保及行业年金移交的时间协调性?等等。这些问题都似乎被表面的市场繁荣所掩盖,为年金移交的期限所拘囿。
例如问题四,第二批资格获取后,全资格的金融机构或集团出现了。强势逼人,它可以利用强大的实力、网络、综合金融服务来强势竞争和介入。可企业年金最终是以个人账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是几十年的事情,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不是说大和强、资格齐全就不好,而是市场严重缺乏第三方的公信力量来制约、制衡。要做到短期内集约资源、梳理监管秩序亦不现实。
据中国养老金网的统计,现在具有单一企业年金资格供应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就多达61家。想想,客户突然面临几十家年金资格的金融机构竞逐,社会如没有强大的中介力量,如何求得或保证委托人及受益人利益维护和市场的对称与平衡。否则,寡头出现就为时不远和不足为怪了。相反,有媒体报道一些外资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对开展企业年金管理咨询业务到显得异常积极,可谓眼光独到。(参见2007年11月27日 《上海证券报》)
例如问题五,现在各种格式的合同满天飞,一家一个样。
有简也有略,却都能通过有关部门备案,萝卜快了就可以不洗泥。行业标准在哪里?反而舆论传媒流行唯业绩论英雄、排坐次、争第一、做最佳。大家都以跑马圈地为第一要务,而忽略了行业的公共责任和义务,市场化过了头,就演变成了表面繁荣现象。
劳动社保部门退出企业年金的经办后,各类政府部门出面的“裁判员”的角色,却一下多了好几个。颇有“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倾向。今天你说“多支柱”,明天它又重新划分“多层次”,各说各的调。而就企业和个人而言,关心的是有税优,能投资增值,这才是最实惠的。在此情况下,社会各方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合力,都从部门或本位利益出发,短期行为、突击行动也就难免了。而这又与企业年金的长效、长期的性质相矛盾。
在当前市场上,如此的云遮雾罩。在年关和移交期限前后,一些企业唯政策是从,缺乏长远计议,盲目赶场。——市场有演变为各大金融机构饕餮企业年金大餐的危险,而委托人及受益人利益又有为刀俎鱼肉之嫌?
2007-11-29中国养老金网整理作者:闫安
“年金市场:狂飙突进还是百年大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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