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举行了企业年金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哈电集团企业年金制度正式建立。该公司成为继东风汽车集团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公司、葛洲坝集团公司之后,第四家得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建立年金计划的中央企业。同时成为黑龙江省企业年金市场的领跑者。
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年金计划,不仅关系到企业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是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推进和谐社会建立的重要标志,是企业进一步完善薪酬福利结构、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哈电集团锐意探索,大胆创新,引入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充分显示了该公司实施协调发展、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战略思想。
为了做好年金工作,哈电集团通过招标,确定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年金受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帐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管理人。
在签约仪式上,哈电集团副总经理盛世英代表集团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企业年金受托合同;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与其他年金管理机构分别签订了帐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
哈电集团通过施行企业年金制度,将使2.3万余名职工从中受益。
2007年12月24日 13:37 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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