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
强化内控监管,提升寿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大力推进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短期意外险市场秩序;强化偿付能力监管。
这是保监会近日发布的《2008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中关于以内控监管为重点,强化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防范化解行业风险的主要内容。
对于分类监管,要点明确要联合保监局力量,继续全面推进寿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风险评估。
对于费率市场化的敏感话题,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措施,稳步审慎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个别险种展开试点,推动寿险费率改革和产品创新。
据悉,今年将出台小额保险发展指导意见,加强与银行、邮政部门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寿险公司进行小额保险试点。
另外,关于养老保险等,明确将在天津滨海新区、浦东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税优政策试点。(卢晓平)
■财险
保监会日前发布了《2008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今年监管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要点指出,将采取保监会统一组织全国性专项现场检查和各保监局自行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保监会将以交强险为重点,围绕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组织开展全国性专项现场检查,选择重点公司,对交强险单证及标志管理、承保理赔管理、信息系统管控、财务核算费用分摊、准备金评估、资金管理等进行系统深入检查,促进交强险规范经营。
2008年03月17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08年保险行业监管重点”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273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