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黄鸿明建议,为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的问题,应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一建账标准;还要做实个人账户,为人员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长期以来各地养老保险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小水缸”式运作,大家都紧紧盯着自己“小水缸”里的水,生怕“肥水流到别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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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提交建议称,目前养老保险“小水缸”式运作不合理,必须加大转移的基金量,以减轻调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
黄鸿明称,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发,标志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已经确立。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是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建账规模不统一,个人账户难以合并。目前,全国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建账规模不一样,一些地区的个人账户不是统一的8%,给不同地区社保机构对转移关系后合并统一规模的个人账户造成困难。二是附加限制条件,阻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些地区为了防止异地人员流动后养老保险关系的大量涌入,人为地设置了壁垒。三是管理手段落后,制约着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黄鸿明建议,为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的问题,应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一建账标准;还要做实个人账户,为人员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长期以来各地养老保险形成了各自为政的“小水缸”式运作,大家都紧紧盯着自己“小水缸”里的水,生怕“肥水流到别人田”。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都规定,在本地缴纳的养老保险如果要转移到外地,只能带走个人缴纳的部分,而把企业缴纳部分留在自己的“水缸”里。这种运作方式,只转移个人账户基金部分,而统账结合的个人账户基金建立只有几年时间,基金量积累极少,对转移接收地将来的待遇支付带来压力,有失公平。因此,确认过渡性养老金历史权益,落实转移基金、解决好调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要实现转移接续,必须做实个人账户,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加大转移的基金量,不但要转移个人账户基金,还要转移视同缴费年限权益部分,甚至还可以考虑转移单位统筹基金的少部分。三个基金量加起来,可以减轻调入地的基金支付压力。除此之外,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
2008年3月13日 16点11分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戎明昌 沈昀 郑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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