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老龄化趋势在我国是越来越严峻。如何做好养老工作已经上升到一个需要中央政府出台新政策,直至行政干预的地步。但是,一些地方却是存在很多养老路上的绊脚石。它们存在的方式各式各样,但无非都是不重视养老问题,不关心老年人的生活现状——他们忘记了自己也会有老的那一天。
当然,一些走在前列的地方政府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养老政策,也探索出了一些新的养老模式,比如社会养老、居家养老、以房养老。与此同时,敬老院也在随着老龄人口不断增多的形势下受到重视,逐渐发展起来了。但是,不管这些养老是以何种方式出现,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保证,否则养老就成了一纸空谈。
门头沟庄户村和千军台村村民堵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们的养老保险没人管,那居家养老也好,去敬老院也罢,那怎么养?
1973年,庄户村等8个村庄划归京煤集团所有,庄户村转制成京煤集团大台矿农工总场庄户分场,壮年村民经招工进入煤矿工作。2000年,应北京市政府要求,村里煤矿停止开采,100多名矿工失去工作。村民给单位干了一二十年,现在差不多都老了,无法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而养老保险却要中断(或者养老保险金拿不到手),要享受老年生活就会变成一个梦想。
那这个养老保险(金)由谁来承担呢?在这种夹生状态下的老年人很容易因为退休(原归属)单位和归属街道(基层政府)互相推诿扯皮而无法继续上缴养老保险,或拿不到养老保险金现象。
笔者曾在采访时遇到过类似的老年人反应上述问题,他们从单位(国有大型企业)退休下来了,现在都归当地街道管了,他们的养老金也出现空挡了。找退休单位,单位说你们归街道管了,这不是我们的事;找到街道,街道说,你们原来在哪上班的就找哪去,这不是我们的问题。甚至他们也去“闹事”了,但是,事情还是很难得到解决。
在这类问题的处理上,要解决好的办法就只有一个,让养老保险(金)直接由退休(原归属)单位承担,因为他们年轻时是在为单位服务,老了自然要由单位来承担相应的养老保险(金)问题(当然,如果退休单位破产了或迁移了的,就应该由街道来管)。养老问题只有把责任明确了,该由谁来承担的就由谁来承担,才不会因为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养老问题没有保障的尴尬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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