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建立制度化养老金增长机制
■协保人员望提前三年拿就业补贴
[协保人员]
上海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本市下岗人员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形成了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目前,上海还有25万名左右的协保人员。
[就业补贴]
为促进协保人员就业,2006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者不足两年、已经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协保人员实行就业补贴政策,现在拟从距离退休2年以内放宽到5年以内。
今年两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建议对本市协保人员加大特殊援助的力度,将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都纳入就业补贴范围。
日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市政协透露,已对放宽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范围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并将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同时,有关部门还将考虑建立制度化的养老金增长机制。
市政协委员、市仪表电子工会副主席陶丽娟建议,2006年《关于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开展特殊援助的实施意见》中,为促进协保人员就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或者不足两年,已经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大龄协保人员实行就业补贴,缓解了协保人员的实际困难。她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大龄协保人员进一步加大特殊援助的力度,将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大龄协保人员都纳入就业补贴的范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提案非常重视,目前考虑在2006年实行的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拟从距离退休2年以内放宽到5年以内,并将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市医保部门也已研究制定了降低患大、重疾病的协保人员申请医保综合减负门槛的政策。
针对关于适当增加养老金等方面的建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开展了进一步研究,将考虑建立制度化的养老金增长机制,并在增长办法上向收入相对较低人员倾斜。
日期:2008-04-25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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