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保险局局长杨勇做工作报告。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从2014年开始,新疆将集中4年时间,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力争到2017年实现人人享有至少一项社会保障待遇。
4月16日,记者在自治区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新疆将强化年度扩面指标的约束性,对各地医保扩面工作进行督导,着力推动各项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务求做到应保尽保。
据悉,今年新疆社保扩面的主要指标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4万人、650万人、223万人、242万人、233万人,新农保、城居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参保人员“零门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自治区社会保险局局长杨勇告诉记者,“目前我区约有600多万人还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全民参保就是要推动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迈进。”
“这就需要增强政策吸引力。”杨勇说,今年自治区对各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将实现“零门槛”,意思就是不设任何条件,只要个人有意愿参保,就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另外,在制度政策设计上,将更加向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倾斜,确保这些群体能够进入到制度覆盖的范围来。
“当然,为了吸引更多群体加强社会保障,我们还将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杨勇说,自治区除了在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开设专门窗口,提供参保服务外,还将联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为广大城乡各族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到位的服务,以最大限度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另外,自治区还将督促指导各地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并提高经办效率,更好保障参保人的累计权益,减少断保停缴现象。”杨勇说,对于农民工群体,自治区将弱化他们的“身份标记”,积极引导他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将统一
今年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推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杨勇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自治区将制定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动新疆社会保险公平可持续发展。同时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现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平稳有效衔接,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另外,自治区还将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继续推进和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对工伤保险不仅要扎实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扩大试点工作,而且还将完善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加强工伤医疗费审核监控管理,探索工伤医疗付费方式改革。
争取再与两省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杨勇说,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自治区乃至全国都在推广的一种模式。目前全疆已经实现所有地州市社保卡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总共覆盖了5000多家药店和医院。“但由于跨省异地就医存在省与省的政策及信息系统不一致,我们就采取点对点的合作方式。”杨勇说,跨省异地就医考虑的省份,主要是新疆籍人员养老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新疆籍人员开会或者办事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新疆籍人员在内地就医相对集中的地区和新疆籍人员休假疗养相对集中地区。
去年自治区启动了与陕西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也就是说新疆人持社保卡在陕西省定点医院就医,可以直接刷卡,自治区将按照陕西当地的医保政策进行结算,这样保证了就医地的政策待遇统一。今年自治区将在实现与陕西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的基础上,争取再实现与两个省份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杨勇说,经多方筛选,我区初步敲定甘肃和海南两省,目前正在洽谈当中。 (编校/艾吉尔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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