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注重解决制度不公问题,才是改革的出发点。据披露,试点方案要求部分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近年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
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广受关注,是来自一个切实影响制度公平的问题——制度改革的覆盖不全面,没有把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全部纳入改革之中;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全国一盘棋”考虑,做好改革的“加法”,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向更高的标准取齐。
在北京一所高校任教的王老师,还有一年半就退休,她担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自己的养老金会比现在退休要低,就到学校人事部门询问能不能提前退休。
“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尽管不包括北京,但改革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快点退休。”王老师直言不讳地告诉本刊记者,“确实担心改革后养老金会大幅下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
按此前规定,教龄满31年的王老师要是现在退休,每月退休金可拿到原来工资90%,每月收入有5000元左右。而如果按照传闻中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她的退休金还是个未知数。
连日来,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引起热议;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个试点省市正在抓紧试点工作。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政策性强,由此带来各种利益观念的强烈碰撞,实属情理之中。但由于长期存在的制度不公问题,已积累了相当的能量,如果在试点中不妥善解决,很容易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的激化,应引起高度重视。
养老保险改革“冲击波”
据披露,试点方案要求部分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近年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最新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月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
“以事业单位为改革突破口,这部分人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经济发展较好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比较大。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这样的改革,肯定会给对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本刊记者了解到,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北京一些事业单位临退休人员,也纷纷到有关部门咨询提前退休的事宜。与临退休人员不一样,年轻人对这次养老保险改革,心态倒显得相对平静。
“我才工作两年,离退休还比较遥远,至于养老保险金增加或者减少,也就没那么关心。”北京市宣武医院的医生小张对记者说,“到我退休时,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很完善和健全,对此我有信心。”
不少受访者认为,改革试点方案应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如果没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或出台时机不合适,最终效果将会大打折扣,也容易出现后遗症,为更全面更深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不少阻力。
决策者排除于改革之外?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广受关注,是来自一个切实影响制度公平的问题——制度改革的覆盖不全面,没有把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全部纳入改革之中。
按理说,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有利于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分割、各行其是的“碎片化”现象。引发多方质疑的一个焦点是,这次改革的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到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
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还应体现出制度设计的公平——公务员作为改革的决策者,不应排除在改革之外。即使改革必须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公务员纳入,也应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改革的阻力,还得把公务员纳入进来。”北京宣武区诚实胡同一位姓张的市民认为,“公务员同时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改革成效的裁判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就要作表率。把公务员排除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外,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应让公务员一起参加改革,公务员身先士卒,可取信于民,减少社会阻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反正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迟早也是要进行的,否则,又会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公平,形成社保制度新的碎片,不利于社会和谐。”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社保问题专家郑秉文表示。
“如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改革难以一步到位,这样的改革,就可能会变成一种漫长的博弈。”齐善鸿教授认为,“这无论是对于改革本身而言,还是从实现制度公平的紧迫性来说,付出的社会成本会更大。”
“应该把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也纳入到改革的进程中,探索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龚维斌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这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减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阻力,整体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社会形象。”
养老金制度现存不公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现象,已经存在多年。这种不公与其说是社会差异造成的,还不如说是社会中存在的歧视性因素,导致制度设计出现严重的偏差。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实施退休职工“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逐渐拉开。这样的不公现象,并没有因近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变。
199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工资的8%。
受访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养老金不公平”现象,问题出在现行制度的设计上——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财政拨款,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
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缺乏应有的规范化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不少企业也没有按规定及时足额上交资金。比如,历史欠账严重,基金缺口巨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有些企业缴费基数偏小;甚至欠费、拒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困难等。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设计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等四大块,导致养老金分配呈现不同层次。”中国社科院尹韵公研究员对本刊记者分析说,“公务员由于握有实权,所以在养老金分成上获益是最多的。事业单位一般控制着某方面资源,因此大多优于企业,低于公务员。这种分配结构将社会成员分为三六九等,因此养老金制度从一开始就存在不合理成分。”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一种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该是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各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就可以享受平等的社会养老标准。
做好“加法”是改革方向
在专家看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全国一盘棋”考虑,做好改革的“加法”,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向更高的标准取齐。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抓紧研究和试点,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宜早不宜迟。”龚维斌教授认为,“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改革起点、目标定位要适当准确,要吸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过的教训,省以上特别是中央政府财政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使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树立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险权利和实际利益。”
“由个别部门或少数人拿方案,大范围试点的做法,不如那种广泛征求意见,然后试探性迈步的改革效果好。”齐善鸿教授认为,“打破目前养老保险改革的僵局有两个方法。第一,把公务员也纳入改革体系,同事业单位职工一样调至企业水平。第二,把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提升到事业单位职工的水平。前者的好处是可减少改革的阻力,减轻财政负担。而后者符合改革的合理方向。”
“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国家根据国民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劳动者在因年老或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退出劳动领域,定期领取生活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补偿性等基本属性。”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应当是加大对企业职工、农民的保障力度,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之间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差异性,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以体现社会公平,强化社会统筹国民化的政府责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采取‘联动’方式,把参加基本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绑在一起动,以减少阻力。”郑秉文研究员认为,“首先,养老保险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联动’,一次性完整设计出来,给大家一个定心丸,消除降低待遇水平的疑虑。其次,事业单位从事公益类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类型‘联动’,一起改革,不要分先后。第三,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联动’。”
据了解,“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设立职业年金的目的是为了补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可能减少的那部分,从而实现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平稳过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关操作细则。
“养老金改革范围应是全体社会成员,改革方法应是在惠及全体民众的基础上,承认差异性。”尹韵公研究员建议,“养老金改革应该做好‘加法’,同时做好一些配套的机构改革,比如把各种学会、协会、文体部门、招待所、文化出版、机关高校的后勤部门等完全市场化。因为这些单位没有承担政府职能,却享受财政拨款,实在不公平。可把这笔钱省下,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
多位受访专家坦言,以往一些歧视性制度应该抓紧改革。在危机袭来之际,政府和公众需要共度时艰,信心尤其重要,但制度公平才是提供持久信心的惟一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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