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据报道,此次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由此可见,在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方面,政府的财政负担的确不轻。
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目的,不能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否则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将面临或者带来很多难题。在这方面,我们也有着前车之鉴。当年,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实行了以商业化、市场化为目标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其结果现在被认为是基本不成功的,证据就是有很多人越来越看不起病。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同样也会带来类似的养老问题。
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要不要改?当然需要改,但是其出发点不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养老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当前,在养老保障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就笔者观察,当前养老保障有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退休之后,基本上还是按照行政级别或者职称等享受不同级别的退休金,而且退休金和退休之前没太大的差别。第二等级是企业员工。由于各地基本上都实行了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员工退休之后,就在劳动保障部门拿劳保工资。第三等级就是个体户和众多生活在农村的农民。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健全,多数个体户以及农民并不能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障。
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旦真正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也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养老将从第一等级下滑至第二等级,看似是公平了一点,但这种公平只是降低了事业单位养老水平,而公务员依然高高处于第一养老等级。养老保障的公平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相反矛盾将更加激烈。人们不禁发出疑问:公务员为什么就能够独享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事业单位养老金需要改革,但是,这种改革不能简单地以减轻财政负担为目的,而是要解决当前养老保障水平不平等这个社会不公问题。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有必要尽快推行公务员养老金改革,加大对个体户及农民的养老保障,让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甚至是农民等,都处于相同水平的养老保障体系之中,这才是养老金改革最为重要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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