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农民也能和城里人一样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样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关怀?近日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让这个愿望不再遥远。《意见》和《方案》确立了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翻开了历史性的一页。这是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总体要求的具体落实。
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我国社保制度建设重心在城市,重点是市民,农村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很低。这种城乡社保制度不均衡的状况不仅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别,而且也造成了公民基本权利事实上的不平等。
目前,对城镇居民,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保障水平和完善程度都远高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在广大农村,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家庭和土地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有待全面启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也有待建立健全。这种状况是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导致的结果,反过来又固化着二元结构,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一体化社保体系已刻不容缓。
《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要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必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进而为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创造条件;而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消除,也会推进其它各项城乡社会保障措施的均等化,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的城乡统一。可以说,新医改方案是统筹城市农村两个方面,落实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保体系的坚实步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摸索建立了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并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项制度。2003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的看病问题;2007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制度覆盖到城乡全体居民;2008国务院决定在部分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决定于2009年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等等。这些都为我国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新医改已经为我国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并最终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制定了明确目标,出台了务实举措。我们可以预见,在这样的新起点上,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必将逐步完善,城乡社保一体化进程定会加速前行。(何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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