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位获称“铁饭碗”。在一些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公务员薪酬高,退休福利优厚。不少人认为,公务员退休福利是挽留人才和防止公务员贪污舞弊的有效方法之一。
出于节省财政开支和缓解劳动力短缺等考虑,一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探索,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原有政策或出台新政策。
美国:新老结合
美国现行联邦政府公务员养老金保障制度有两种,分别是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和联邦政府雇员退休金制度。这两套制度虽然并行,但反映机制上的新旧交替,体现美国公务员养老金制度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趋势。
美国在公务员养老金保障制度上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公务员退休金制度适用于1983年及其以前参加工作的联邦政府雇员;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则覆盖所有198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联邦政府雇员。
两套制度依据不同的设计理念。公务员退休金制度是一个独立于美国社会保障计划以外的系统,目的是确保公务员退休后还能生存。
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包括三部分,即社会保障、基本津贴和新型联邦节俭储蓄。这套制度的创立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体现当代社会人才流动频繁的现状。
如果在正常退休年龄、即领取社会保障最低年龄62岁左右以前“跳槽”到私营部门,公务员不仅可以带走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中的社会保障计划部分,而且可以把其中新型联邦节俭储蓄计划账户转为私营企业的养老金保险计划。而公务员退休金制度没有这种灵活性。
例如,美国某公务员56岁退休,当时年薪为6.8万美元。按照公务员退休金制度,他退休后的养老金年金将包括3.6万美元基本津贴和联邦节俭储蓄计划账户年度提取值7000美元,合计4.3万美元;如果按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计算,他的养老金年金将包括1万美元社会保障补贴、2万美元基本津贴和联邦节俭储蓄计划账户年度提取值1.4万美元,合计4.4万美元。
按照这种算法,两者差别不大。然而,现实生活中,如果当事人“跳槽”,就会出现差异。譬如,公务员想在40岁为“跳槽”而提前退休。按照联邦雇员退休金制度的算法,这名公务员提前退休造成的政府养老金损失完全可以从新工作中找回。离开政府部门后,他或她的社会保障计划照样积累,原有新型联邦节俭储蓄计划账户则转入私营企业的养老金保险计划。但如果按照公务员退休金制度的算法,损失就比较大。离开政府部门后,他要从自己的工资中拿钱投资于社会保障计划,而且在62岁以前再也拿不到任何政府补贴。(新华社华盛顿分社记者杨晴川)
新加坡:一视同仁
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国家,新加坡创立并日渐完善了一种独特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中央公积金制度。这一制度为大部分新加坡民众提供相对安全的退休生活保障。
新加坡现有人口将近450万,而公积金会员人数超过300万,公积金总额超过千亿美元。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是政府、雇主和雇员共同参与的一项强制性储蓄保险。凡工薪收入人员,无论是公务员,还是私营企业商贩,都必须加入中央公积金计划,每月向中央公积金局缴纳一定数量的公积金,所缴费用随劳动成本、经济情况而变。
中央公积金刚设立之时,缴费标准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缴费比例增加至13%,1984年最高时达到50%,其中雇主和雇员各缴25%。现阶段,公积金缴交率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需缴17%,雇员需缴23%。
中央公积金制度实施的50多年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实施了诸多创新,使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多样化,从开始时单一养老功能发展为涉及民众日常生活的诸多主要方面,包括退休、保健、购买房地产、家庭保障和公积金储蓄增值等。
根据规定,55岁以下会员的公积金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保健储蓄账户和特别账户。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情况下的投资和教育支出;保健储蓄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则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55岁以后,个人账户变更为退休账户和保健储蓄账户。
为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支付其他项目而影响人们的养老保险,从1987年起,新加坡政府规定凡年龄达到55岁就必须在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按规定,时下年满55岁者的最低存款额为10.6万新元(约合6.9万美元)。(新华社新加坡分社记者张永兴)
香港:推陈出新
2003年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仿照英国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实行长俸制。所谓长俸制,是指在政府机关或公营机构工作的正式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该领到与本人工龄和级别相适应的退休金。
长俸退休金制度主要针对有一定任职年限的高级公务员,是按照他们的职位设定的“期满佣金”。在香港,公务员一般退休年龄为55岁。按照长俸制的计算方法,如果公务员能够称职、清廉地工作,那么,他或她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港币的退休金,而且以后每月继续领取相当于原工资60%至80%的退休金,直至死亡。
不过,一旦公务员在职期间违规,他的长俸退休金可能会由政府剥夺,一切优厚待遇同时都会取消。
长俸退休金制度给政府财政造成相当大负担。例如,香港特区政府数据显示,公务员薪酬津贴等开支2003年为661亿港元(约合77.8亿美元),占政府经常性开支的66.89%。
为减轻负担,香港特区政府酝酿改革公务员体制,2003年开始推行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包括强制性供款和自愿性供款,供款率按员工无间断服务年期累进计算,比率为所任职级基本薪金的5%至25%。
公务员退休时,政府按照公务员的工作年限、职务等一次性发放退休金,不再像先前长俸制那样每月另发退休金。如果一名公务员25岁入职、60岁退休,则退休时可获相当于最后月薪80倍的退休金。与长俸制相比,依然是一笔巨大收入。
特区政府规定,现有退休金计划分为新旧两种,原有计划适用于1987年7月1日以前受聘的公务员,正常退休年龄为55岁;新计划则适用于在这一天或以后受聘的人员,正常退休年龄为60岁。(新华社亚太总分社记者何柳)
芬兰:鼓励晚退
芬兰是典型的北欧福利国家。长期以来,芬兰逐步建立和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每个公民从“摇篮到坟墓”处处有福利保障。
在芬兰,正常退休年龄为63岁。在国家政府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养老金法范畴。这些人员退休后由国家支付与工资挂钩的养老金。芬兰全国根据国家养老金法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超过28万人,每年开支将近31亿欧元(约合40.3亿美元)。
芬兰公务员退休前必须缴纳养老保险金,金额平均为工资的大约22%,其中个人支付4.3%至5.4%,其余由作为雇主的政府机构和部门缴纳。
然而,人口老龄化致使芬兰的公务员队伍面临人员短缺。芬兰是长寿国家,男女平均寿命分别为74岁和80岁。近年来,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和医疗技术进步,居民寿命越来越长。与此同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婴儿潮”时期出生的国民已到退休年龄,进一步加速芬兰人口老化。现阶段,芬兰人口老化的速度快于其他欧洲联盟成员国。
为鼓励人们更长时间留在工作岗位上,以缓解劳动力短缺状况,芬兰政府2005年初改革养老金制度。根据新的养老金法,公务员等工作人员可以在63岁至68岁之间退休。如果年满63岁仍继续工作,可以拿到更多养老金。
2004年以前,芬兰根据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最后10年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养老金数额。2005年以后,公务员的养老金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越高。
另外,芬兰养老金起算时间从原先23岁提前至18岁。18岁至52岁期间,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所获养老金在工资中所占比例每年增加1.5%;53岁至62岁期间,养老金在工资中所占比例每年增加1.9%;63岁至68岁期间,养老金在工资中所占比例每年增加4.5%。
以一名1972年开始工作的公务员为例,每月收入2500欧元(3250美元),如果63岁退休,每月领取养老金1722欧元(2239美元)。如果68岁退休,养老金为2397欧元(3116美元),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95.88%。
这一养老金制度改革使更多接近或符合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愿意留在岗位上继续服务,这一改革现已获得初步成效。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芬兰是鼓励职工延长工作年限的成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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