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规范管理,鼓励畜禽养殖户转产转业,近日,平湖市出台了畜禽养殖退养人员就业和
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创新推出为畜禽养殖退养人员增发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补贴优惠政策,切实做好该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
政策规定,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家庭户中无生猪养殖、无违章建筑的农村户籍人员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补贴共计200元/月。在基础养老金补贴发放期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低于200元/月,退养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补贴总额不作调整;超过200元/月,退养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随同调整,基础养老金补贴不再发放。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期间,一旦发现从事生猪养殖、转租他人养殖等行为的,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补贴并追回已发补贴。
此项政策惠民力度广,享受期限长。目前享受普惠制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农业户籍人员有55283人,如全部退出畜禽养殖,年增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贴约5000万元。该政策执行5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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