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催生新的劳动保险制度
建立覆盖全社会、惠及全体人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不懈追求。
由于东北最先解放,早在1948年,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李立三参照苏联的社会保险条例,起草了《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在报请中共中央同意后,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于当年12月27日公布实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制订的第一部社会保险条例,保障了职工在工伤、疾病、养老等方面的生活来源和费用支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建立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就被提到议事日程。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其第32条规定: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据此,1950年由劳动部部长李立三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于10月29日公开发表,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1951年2月26日正式颁布。这部法律,开创了新中国社会保障的先河,为广大职工解除了因工伤、疾病、年老时缺乏生活来源的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
从1953年到1988年,政务院和国务院根据形势的发展,对《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了多次修改,提高了部分待遇标准。由于养老和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中国人的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人均期望寿命已从1949年的35岁增加到2009年的73岁。
城镇社保体系伴随改革开放逐步完善
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职工的岗位流动日益普遍,并且出现了职工下岗、失业和企业倒闭破产的情况,由企业负担为主的劳动保险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建立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要认真研究和建立形式多样、项目不同、标准有别的新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职工的各种保险制度,特别是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从此开始在中国建立。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9年,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03年,颁布《工伤保险条例》。2007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过去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主要是老人和儿童),开始享受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此,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
至2009年6月底,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3.3679亿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2.2413亿人;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达1.2339亿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达257万人。1998年以来,由于国企改革形成的2400多万下岗职工,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其中有近200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目前,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已同失业保险并轨。50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2000年的每月人均544元,提高到2009年的每月人均1200元。
随着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目前已达1.5亿人,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已经引起高度关注。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而目前的社保制度为省级或省级以下统筹,社保资金跨地区转移成为制约农民工参保的瓶颈问题。为此,今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预计不久即将出台实施。
新世纪启动惠及8亿农民的社保建设
“我今年75岁了,2003年和老伴投的新农保,现在每月两个人能领到340块钱的养老金,感觉像多了两个孝顺儿,再也不用为养老发愁了。”青岛市城阳区科埠社区的贾栋士老人的话,道出了农村社保制度解决老人后顾之忧的喜悦。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发表。决定提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自2003年下半年开展以来,至今参加人口已达8.3亿人,监管的基金达800多亿元。新农合制度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困扰农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此有了转机。
2009年9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新农保制度已率先普及。例如,北京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超过100万人,参保率超过80%。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的,除了能领到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外,还可以享受到每月280元的基础养老金。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实现新农保全面覆盖,66.7万农民参保。参保农民男满60岁、女满55岁,可以像城里的退休职工一样领取养老金,每月人均为2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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