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处了解到,人保部已经完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办法”可能在近期出台。
“空账”亟待做实
24日,记者针对上述消息向人保部进行核实,相关人士表示“不清楚”此事,但他表示,人保部对“办法”的拟定酝酿已久,且该工作已成为今年人保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今年4月,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参加“中国养老金峰会”时也曾指出,今年将制定地方做实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的投资管理办法,在加强监管、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上述接近人保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从2007年起,人保部和财政部就着手起草“办法”,不少业内人士曾参与其中。但由于“办法”中的一些条款争议较大,使得起草工作进程较为缓慢。
该人士称,争议的焦点在于该部分基金的投资模式。因为其关系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增值额度,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空账”问题的解决。
“根据规定,这部分资金是要求付现的,而它并未实现有效的运营和增值,因此地方政府支付后,账户里的余额就很少了,由此形成‘空账’。”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向记者表示。
记者从人保部获悉,自2000年以来,人保部在吉林、黑龙江、天津、上海等13个省市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截至2008年末,共积累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上述人士表示,这只是“冰山一角”,各地还有大量的“空账”需要做实。
风险控制成焦点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模式,有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将该部分基金投入股票、证券、期货等资本市场,才有可能实现保值增值。
曾参与方案制定的褚福灵向记者表示,上述投资模式虽可实现较高收益,但风险较大。他认为,目前的资本市场很不完善,且国内游资和国外热钱很多,若将该部分基金投入其中,风险太大。
他表示,作为保障性的基础资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应遵循“适度增值,稳健运营”的原则,首先要保证正常发放,保值增值则在其次。
据了解,根据现有规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渠道仅为银行存款、购买国债,收益相对较低。不少地方政府曾表示,希望能放宽投资限制。
褚福灵认为,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问题在于运营主体不明确,缺乏专业的运营机构进行管理。他建议,可以通过“社保银行”或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全国的各类基金实行规模化统一运营。
他还认为,在资本市场之外,还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既降低了风险,又可获得较高收益。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人保部: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方案近期或将出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968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