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实习记者 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日渐庞大,如何摆脱基金贬值阴影,实现个人账户保值增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给出的方案是:赋予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自主权,采取信托模式进行投资。
记者近日获悉,由人保部制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不久前已上报国务院,但该方案目前并未获得高层首肯。
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挑战
所谓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根据中国现有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参保职工按工资8%比例缴纳的社保费累积形成的基金账户。根据制度设计,个人账户资金长期积累,待其未来退休后支取。这便对个人账户基金的保值增值了提出挑战。
据人保部有关官员透露,酝酿出台“办法”,首先是为了“规范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行为”;同时,据《财经》记者了解,其中一项重要规定是拓展地方社保经办机构手中的基金的投资渠道。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陆续建立。但事实上,基金至今始终未能投入实质性的投资运营。究其原因,主要因为绝大部分地方的个人账户其实均已被当地政府挪用于发放当期养老金,由此形成空账。
为消除空账,偿还历史负债,本世纪初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注资,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国家试点。截至2008年末,已有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等13个省市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共积累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人保部官员多次公开表示,各地将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其基金数额还将扩大。
当前已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当中,有中央财政的补助,也有地方财政“自掏腰包”的资金。在大多数省份的试点方案中,中央与地方的补助比例为3比1。部分经济发达省市,如上海、浙江等,则并无中央财政补助。还有些地区,如江苏,则全部依赖于个人缴费,而无政府财政补助。
2006年12月20日,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等九个试点省份将个人账户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交给社保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社保基金理事会承诺3.5%的保底收益率。此外地方政府自筹的财政补助以及个人账户缴纳的资金,根据现有规定只能存银行、买国债。在某些省份,目前这笔补助资金其实仅纳入财政专户保管,每年只根据活期存款利息登记收益。
在此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提出要求,希望能够放宽投资限制。由此,是否以及如何将基金置于市场化投资运营,始终是理论界和实践界探讨的重点,而上述投资管理办法也就应运而生。
赋予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投资自主权
根据人保部的设计,在投资模式方面,“办法”拟仿效企业年金,采取信托模式,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并不直接进行投资运营,而是委托由社保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且不同机构之间相互监督制约,以此保障投资的安全性。
这将在事实上赋予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以投资自主权,市场化的金融机构也将有机会参与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
根据设计,方案拟允许银行存款以及国债之外的投资组合。比如考虑投资基金、金融债、公司债;并进行投资比例限制,实行比例监管,对不同组合规定严格的投资上限。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继晔透露,具体的投资工具和比例,较企业年金还可能有所调整,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亦在投资范围之内,但比例限制将更为严格。
人保部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财经》记者,“办法”必然要拓展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渠道,但最终选择何种投资工具,仍留待决策层定夺。
据了解,该“办法”目前尚未获得国务院通过。其原因,一方面是当前投资环境欠佳,另一方面是诸多基本问题争议较大,还难见共识。决策层考虑到现在市场情况,对是否放开市场化投资仍有疑虑。“办法”是否能够出台,具体基金管理模式最终如何确定,仍是未知数。
此外,由于 “办法”的规范对象仅针对个人账户中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而非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作出整体性的安排,因此即便通过,也将仅是一个过渡方案。
出处:《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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