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东莞市社保局下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东莞内变动工作单位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部门负责人说,养老保险关系跨地转移是为了保证外来工基本养老权益的,但并不代表所有过年回家的外来工都必须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其中,确定明年仍会回莞就业的外来工,其养老保险关系是不用转移的。若返莞后变换工作单位,在新用人单位办理了参保手续后就可以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该负责人还就转移参保人未重新就业和特殊年龄段人口到非户籍所在地参保的社保转移办理情况。其中,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的,可提交转移申请并获取社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由东莞保留,待其在转入地重新就业或以其他方式参加养老保险后再转入;而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的,其个人基本养老关系将由东莞保留,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账户,无需办理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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