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定不要忘记给员工交
社保啊,教训就在眼前。一家公司因为忘记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伤后,只能由企业自掏腰包赔偿15万元。
2012年1月3日刘某进入昆山某电子公司工作,4月1日,刘某发生工伤,该公司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后刘某被鉴定为伤残九级,等到该公司为刘某申请
工伤保险报销时,才知公司这段期间并没有为刘某购买工伤保险,刘某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全部由该公司承担。该公司老板一下子懵了,一时不愿赔偿。后经查证才知,该公司规模小,在年后陆续招人进厂时,由于人事管理没有及时跟上,才漏缴了
社会保险。
为此,刘某与该公司为工伤保险待遇上了法庭。在昆山法院花桥法庭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155000元。
法官提醒:企业在进行招聘时应当及时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小微型企业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尤其应当重视;另外,员工本人也应提高社保意识,提醒企业及时为自己缴纳社保;否则,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给公司和员工带来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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