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将为去年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这次调整将为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和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加2.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除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对符合其他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要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河南省要求,各地要对这次调整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在2010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出处:新华网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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