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发展与富民并重,把改善民生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全年财政支出的近五成用于民生事业,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发展成果最大程度惠及全市人民。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三农”问题
从2004年7月起,我市全面实施了城乡一体化改革,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建立了统一的乌海市居民户口管理制度,原来的农牧业人口在子女入学、入托、参军、复转军人安置、就业等方面,完全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政策待遇;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了农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为了推动城乡一体化改革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按照“转移、减少、集中、富裕”的思路,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编制了城乡一体化农区发展规划。
在大力实施村居整合的同时,我市进行了农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有益探索,扶持农牧业向社会化投资、公司化经营发展,集生产加工、生态建设和观光旅游于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园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三次产业相融互促发展步入新阶段,带动了农区居民增收致富。2009年,农区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8400元。
实施矿区人口搬迁工程改善矿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我市矿区居民住房大都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多数都是低矮的“干打垒”、土坯房,没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居民生活质量很差。
为了彻底改善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我市全面启动了惠及51000户15.1万人的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在三个建成区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逐步把边远的矿区人口搬迁转移至城区,使他们共享现代城市文明。
矿区人口搬迁工程异地总建筑面积418.5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74.06万平方米,医疗、学校等公共设施建筑面积35.62万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8.6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11亿元,是自治区目前最大的棚户区综合治理项目。
为了减轻矿区居民负担,市、区两级政府减免土地等各种税费15亿元以上,对搬迁居民每户补贴19500元,与神华集团等所涉及企业负担基础设施投资29.8亿元。
我市还协调银行给予搬迁居民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保证搬迁居民顺利入住。
截至目前,续建和新开工的市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项目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已建设20766户150.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8.4亿元。2009年,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任务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工程续建和新开工住宅共17847户132万平方米,有3631户棚户区居民迁入新居。在加快矿区人口搬迁的同时,各街道社区党组织对已搬迁入住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居民实施结对帮扶,开展了“心系搬迁户、情暖百姓心”主题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难题,确保搬迁居民能够“搬得出、住得稳”。
以创业带动就业解决社会就业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市把扩大就业作为增收富民的关键之举,抓住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试点城市的契机,突出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预计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29人。
一是依托政策最大限度地拓展创业空间,鼓励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放宽和降低创业门槛,对准入行业、领域、出资、生产经营场所进一步放宽条件。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逐年递增)专项资金,用于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企业优先提供商业银行贷款。
二是建立创业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所有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加大培训奖励力度,对经创业培训合格并成功创业的,给予培训机构人均不低于10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带头人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人均500元的培训补贴。
三是建设创业服务体系。我市拟再投资兴建一个占地500平方米的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所成三区至少各建立工至2个创业实训基地。将组建专家组,收集整理500个创业项目,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库。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
我市围绕构建高水平的“全民社保”,通过实施“全民养老”、“全民医保”工程,使“养儿防老”成为历史。
我市采取财政补贴、干部职工捐助的方式,鼓励引导低保户中“零参保”家庭一人参加国家养老保险。参加国家养老保险后空出的低保名额,再将其他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同时继续补贴鼓励低保家庭参加国家养老保险,最终实现三年内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参保、五年内人人享有社保的目标。
2009年,市、区两级财政补贴6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助1200万元,采取每户补助2万元,自己最高负担1.8万元的办法,已经资助3800多户“零参保”困难家庭解决了一人参加养老保险问题。以后每年市区两级财政将继续每年投入6000万元解决困难居民养老问题。
我市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共为28128名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增资153元;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50元,其中A类低保户达到了550元,同时为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生活补助。
按照“全民医保”的目标,我市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从2009年10月1日起,接收神华集团原两矿业公司在职及离退休人员4.8万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将新型农区合作医疗与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433038人,基本实现了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及转外就医自付比例由20%降为10%,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5%,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18岁以上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7万元,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报生育费用1500元。
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疾病种类由原来的10种增加到20种;启动实施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补助金额按本人工资的10%划入个人医保银行联名卡。
为解决特困人群医疗保险外的就医负担,我市建立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投入300万元开展了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A类低保对象日常医疗救助标准由每人500元/年提高到800元/年。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病亡遗属每人每月增加了100元生活困难补贴。
【出处: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乌海市积极构建民生保障体系取得实效”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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