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均可以生日为分界线,按两个年龄的计发标准领取养老金,昨天上午,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明确了一些参保居民关心的问题,还明确2011年以后参保的老年人,均可按参保时的年龄计发养老金,但此前个人账户计发部分不补发,只发55元基础养老金。
今年缴费养老金全补发
为保证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有序进行,市人社局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根据最新通知规定,2009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符合领取待遇条件并参保登记的,可从2010年1月起享受基础养老金。参保时一次性缴费的,同时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登记时不一次性缴费的,也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中,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费的,可从享受基础养老金之月补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是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要今年参保并补缴15年保险费,均可从1月起领养老金,参保即使晚几个月,也可补发。
生日前后领钱标准不同
“今年参保的,在过生日后会达到一个新的年龄标准,按照向高龄人政策倾斜的原则,过了生日就应该按高标准领养老金。”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不让参保人吃亏,秉承“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参保人生日前后领取养老金要按两个年龄标准计发,并且高标准金额作为老人的终生养老金待遇支付标准。
如果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保登记时不一次性缴费,在2011年以后一次性缴费的,从一次性缴费的次月起,按缴费时年龄档对应的系数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前的不予补发。“如果一名69岁的老人到2011年再补缴费,那么他将按照70岁标准领养老金,但2010年的养老金不能补发。”该负责人说。
“没必要非得70岁再参保”
“由于70岁以上老人最高每月可领733元养老金,而69岁最高才639元,很多老人都想等到70岁再参保,其实这对很多人不利。”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参保人明年才到70周岁,今年不参保就会损失69岁全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只能每月领55元基础养老金,虽然赶上70岁的标准后每月多领了94元,但损失的这一年养老金需要花近6年才能补回来。 (出处: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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