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东莞市社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含村、社区)的单位费率,上调1个百分点,由现行费率8%调整为9%。
据了解,东莞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还包括:取消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地方养老保险费停止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今年2月28日前征收的地方养老保险费仍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新建立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收的地方养老保险费划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据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介绍,东莞今年元旦在全市建立并实施“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的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可为全国提供示范和成功经验。在2000年,东莞率先建立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十年来累计征收基金53.79亿元,发放养老金41.66亿元。2009年投入48.1亿元(除个人负担的4.75亿元外,其余资金均由东莞财政和各村(居)共同负担)着手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塘厦、石龙两镇试点,农保并入职保。
日前,东莞各镇已经全面启动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和养老金的发放。其中莞城社保分局已为罗沙等五个社区2000多名参保人办理了补缴手续;厚街在未来5年内将投入1.7亿元完善该民生工程;大岭山为全镇3529人每月增发养老金23万元,今年2月人均每月提高65元。
养老保险参保人沙田陈老伯得知社会养老保险上调后十分开心:“太高兴了,住在东莞真好。本来2月份已经增加55元了,现在又上调1个百分点,.以后有病、有困难,生活都有保障了。” (中新网东莞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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