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表示,支持社保管理人参与股指期货。而对于融资融券,戴相龙表示,融资融券业务才刚开始,虽然社保基金目前还没有具体投资计划,但有额度,是可以参与的。此前,戴相龙曾于3月29日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新闻媒体座谈会上,表达了社保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意愿。
笔者并不赞成社保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因为社保基金是全国人民的养命钱,社保基金的投资必须以稳健为主,安全是投资的第一准则。也正是为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即便是股市远比中国股市规范的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案》明确规定,联邦社保基金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其本息均予以担保的“孽息型有价证券”,即定存、国库券和国债,而不得用于购买股票、进行委托投资、房地产开发,或其他任何方面的投资,更不允许流失到海外。
股指期货交易充满了高风险,中小投资者为此还被拒之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大门之外。作为全国人民养命钱的社保基金更不应该参与到股指期货交易中去冒险。
较之于股指期货来说,融资融券的风险要小许多。但社保基金同样没必要参与融资融券。社保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同样有违安全稳妥的投资原则。
社保基金投资股票,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进行。而如果参与融资融券,这实际上是变相提高了社保基金投资股票的投资比例,扩大了社保基金的投资风险。
而且,社保基金参与股票投资本身并不缺少资金,也不缺少证券。社保基金如果看好股市后市行情的话,大可在规定的投资上限范围内追加投资金额,而没有必要向券商融资,毕竟向券商融资需要支付7.86%的利率,这样的融资成本远远超过了社保基金的综合收益率,远不如使用社保基金的自有资金。同样地,如果社保基金不看好后市,大可将自己所持有的股票一抛了之,又何须向券商融券呢?
更重要的是,一旦社保基金参与融资融券操作发生方面性错误,那么融资融券将会扩大社保基金的投资损失,这显然违背了社保基金安全稳妥的投资原则。
【出处: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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