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新疆各媒体连续发布了关于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养老金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应该如何参保?”“我们都能享受到哪些待遇?”等问题成为与此相关人员的焦点话题。5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张蓉及主任科员孙战学为网民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张蓉及孙战学首先就政策出台的历史意义及现实意义、这部分人员如何补费及补费后可享受的待遇、申请纳入养老统筹的程序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在随后的时间里针对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主持人问:“每人月均领取400元养老金,许多网民都问这是不是太低了?”张蓉回答说,随着今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这部分人领取的养老金会逐步增加。她为网民们举例:比如,2003年国有农牧场职工开始纳入养老保险时,标准为:低保加每年工龄(1年工龄1元钱)。当时,大家的工资都很低,一两百元左右,但经过6年连续调整养老金待遇,现在他们的工资已经涨到七八百元,最高的超过1000元。
对于网民们提出的缴费是否偏高的问题,张蓉结合政策举了两个例子。一名65岁的五·七工,从现在起至明年年底前申报领取养老保险金,按规定应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25500元。申报批准后,她的养老金账面上就会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计发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每月400元,到明年年底,养老金账面上就可累积9600元,这笔钱可以用来抵扣个人需要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每月150元的五·七工生活补贴还能继续享受到明年年底,今明两年共计3600元,这笔钱也可用来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上述两笔资金抵去应该补缴的费用,65岁的五·七工实际只需补缴1万多元养老保险费。
另一个例子是,年龄达到75周岁的五·七工,按规定应补缴养老保险费9500元,但到2011年底,她可领取基本养老金11280元(470元/月),加上她应享受的今明两年五·七工生活补贴3600元,两笔资金相加后与应缴的费用相抵,她到明年年底不仅不用缴纳一分钱,还可领取5380元的养老金。(记者张云梅 实习生吴佩洁)
【出处: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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