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文,其中提到“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再次进入公众视野。社会保障税,是指以企业的工资支付额为课征对象,由职工和雇主分别缴纳,税款主要用于各种社会福利开支的一种税。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那么为什么在费的基础上又提出税?是否会增加个人税负?征税是否会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报就这些问题对话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
老龄化问题严峻 再提社会保障税
新京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近日撰文提出我国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实际上早在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就已提出逐步开征“社会保障税”,至今已有10多年的光阴。为什么今年又重点提出?
张斌:社会保障税的问题提的很早,实际上近年来也一直在提,这次由财政部长提出,引发了各界的关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政府更加强调关注民生,老龄化问题也逐步显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形式,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
新京报:目前,中国的企业和职工已经在缴纳5种保险,也就是社会保险费,为什么又要提出社会保障税?
张斌:现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分担。将来要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实际上是将现行的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征收,从企业和职工的角度来看,费改税只是征缴方式的改变。
新京报:你的意思是,公众没必要担心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后因此增加税负?
张斌: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对现有社会保障收费的替代,是费改税的措施,并不是开征一种新的税。至于开征社会保障税后负担是否会增加,则要看社会保障税的具体实施方案。我个人认为,现行的社会保障收费的费率已经不低了,开征社会保障税后不应进一步增加。
新京报:那么社会保障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无论是费,还是税,所筹集到的资金作用上会不会有变化?
张斌:计税依据应该与之前“缴费”的依据相同。筹集资金的作用不会有大的变化,是专款专用的。当前很多国家是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无论是费还是税,从政府筹集资金的角度来讲,区别并不是很大,无论是费还是税,都是专款专用的,不能用作一般的公共支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把社会保障的收入列入税收收入,而单独在税收之外统计,就是因为其是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不足的部分财政要有补偿,但是如果有结余,财政一般是不能动用的。在这一点上,费改税后不会有变化。
【出处: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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