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省审计厅下发工作方案部署2010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新农保)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按10%的县(市、区)起步,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我省经实地调研,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新农保和过去我省开展的农保方式(以下简称老农保),在筹资结构方面有很大不同。老农保主要是农民个人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直接补贴到农民个人。新农保全面推开后,我省60岁以上农民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基础养老金。
省审计厅下发的工作方案明确,这次审计调查主要关注新农保政策执行中遇到的五大问题:一是“捆绑”参保造成部分60岁以上农村老人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问题;二是中青年农民参保率偏低问题;三是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的衔接问题;四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五是新农保基金资产缺乏安全有效的增值保值手段,个人账户利息未能做实问题。同时,注意反映新农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虚假配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重点调查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新农保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情况;工作实施方案;基金收支规模、基金结余、专户管理和养老金待遇发放等情况;还将了解新农保的覆盖面,核实参保人数及参保率,养老金领取人数及领取标准,以及新农保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和有特色的做法,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采取“上审下”的组织方式,由各省辖市审计局在辖区内选择2个县(市、区)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2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是其财政部门和新农保主管部门、经办机构,每个县(市、区)再延伸调查1至2个乡镇。必要时,可延伸调查公安、民政、计划生育、乡镇、农村、农户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这项审计调查工作计划于今年九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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